受委托,对“嘉峪关市锦良农业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劳务外包服务”以竞争性磋商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磋商文件编号:NFGS-JLBB-2026-007
二、项目名称:嘉峪关市锦良农业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劳务外包服务
三、最高限价:小写:¥85万元 大写:捌拾伍万元整
四、工期要求: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五、评审办法:综合评标法
六、磋商内容:嘉峪关市锦良农业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劳务用工外包服务。(详见本项目磋商文件采购内容)
七、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营业执照。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
(2)财务状况。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日前18个月内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原件扫描件,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原件扫描件,或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扫描件。
(3)纳税证明。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截止日前缴纳的6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的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
(4)社保缴纳证明。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投标人逐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原件扫描件,投标人逐年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原件扫描件)
(5)无重大违法记录证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7)信用记录。供应商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日当天,由采购人根据以上要求对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有以上行为的视为无效响应。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声明书)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要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投标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齐全;派遣劳务人员须满足以下要求: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熟练使用办公软件;责任心强,工作细致,具备良好沟通协调及团队协作能力;学习能力强,能承受一定工作压力,认同公司发展理念,服从业主单位各项工作安排。
注:(1)以上资格审查资料均需按要求提供并扫描加盖公司鲜章。
(2)资格审查的内容若有一项未提供或达不到检查标准,将导致其不具备投标资格,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进行修改、补正。
八、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一)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
2026年08月28日至2026年09月07日,每天上午8:30分至12:00分,下午14:30分至18:00分。
(二)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
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本次磋商文件获取采用网上邮箱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获取时间内,将“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内容复印件;无法现场递交的投标人将“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内容加盖投标人公章以PDF的形式发送到指定电子邮箱。
九、递交磋商响应性文件时间:2026年09月08日15:00之前。
十、磋商时间:2026年09月08日15:00
其他:请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向联系人获取《采购招标登记表》,以便后续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
联系人:李 工
手 机:185 1519 3885
邮 箱:zbzx185@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