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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度公告-兰州电镀厂家属院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前期物业服务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6-08-28 浏览次数:34

一.招标条件

受兰州国资利民集团有限公司委托,结合本项目的规划及定位,现对兰州电镀厂家属院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前期物业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兰州电镀厂家属院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前期物业服务

2.项目概况:该项目总用地面积29352.9平方米(合44.030亩) ,总建筑面积为96539.79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59573.43平方米,主要为住房和商业;地下建筑面积为36966、36平方米,主要为人防设施和地下停车场。

3.招标人:兰州国资利民集团有限公司

4.服务地点:兰州电镀厂家属院片区

5.招标内容:

(一)招标人委托中标人提供兰州电镀厂家属院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前期物业服务工作,该项目按兰州市物业服务三星级标准进行前期物业服务。

(二)物业服务费用结算采用包干制形式。

(三)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但依据《商品房买卖合同》或相关约定由业主独占使用的物业共用部位(如露台、绿地、设备层)等除外。

(2)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和管理,但属市政公用部门等单位或甲方另行委托第三人管理的除外。

(3)物业共用部位、公共区域的卫生保洁,生活垃圾的清理、清运。

(4)公共区域的绿化养护,但依据《商品房买卖合同》等由业主独占使用的公共绿地除外。

(5)按照政府相关部门规定和《临时管理规约》约定,引导车辆有序通行、按规定停放,劝阻、制止占道、占位等不文明停放行为,但不承担车辆及车内财物的保管义务。

(6)秩序维护、安全防范等事项的协助管理。

(7)按照《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规定及《临时管理规约》、《装饰装修管理协议》约定提供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8)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服务内容。

6、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业主大会成立并依法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且业主委员会与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新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之日止。(具体按合同约定执行)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以营业执照为准);

2.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具有物业管理相关资格证书,并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近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中标后不允许更换;

3.投标人近三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24或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投标人须提供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投标人逐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扫描件,投标人逐年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扫描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须提供扫描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5.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相关截图打印加盖投标人公章后装入投标文件中,自发布公告之日起到投标截止日期在以上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记录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审查办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6年8月28日至2026年9月3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获取方式:请提供投标人企业营业执照及本项目公告资格要求的所有相关材料复印件一套,加盖鲜章,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500元。

六.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9月17日10时00分前递交。

2.开标时间:2026年9月17日10时00分

其他:请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向联系人获取《采购招标登记表》,以便后续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

联系人:李 工

手  机:185 1519 3885

邮  箱:zbzx185@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