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中国工商银行黑龙江绥化分行体检定点医院集中采购项目
1.2招标编号:ZZ62125FW00020145
1.3招标人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绥化分行
1.4招标人地址:绥化市北林区中兴东大街99号
1.5本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6主要服务内容:对绥化分行全体员工提供体检服务。
服务范围: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绥化分行
服务周期:3年(自公布之日启至2028年12月31日或新一期采购结果发布之日,以先者为准。)
1.7招标说明
(1)本次招标程序如下:评审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具体评标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 评分方法,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不超过前4名的投标人为入围供应商(中标人)。
(2)本次项目入围供应商仅取得向招标人供应入围项目相关服务的资格,招标人将定期对入围供应商进行价格、质量、服务等方面的评定。如入围供应商的服务标准进行更新,更新后的标准不得低于中标的服务标准、价格不得高于最终中标价格(优惠幅度不得低于中标承诺),且须经过招标人的最终认可。招标人有权在项目有效期内发起价格协商。招标人不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授予入围供应商实际采购合同与订单,以及不承诺实际采购量。
(3)入围后,与招标人签订框架协议即成为招标人的合格中标(入围)供应商。
(4)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2.1通用条款
(1)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含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同类型证明文件);
(2)投标人在最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今,以法院判决书落款日期为准)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串通投标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无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记录等情况。(投标人须按附件要求提供查询截图;评标委员会有权在评标过程中进行查询,如查询结果与投标文件不符,以评标委员会查询结果为准)
(3)投标人须承诺:在最近三年内(2023年1月1日至今)与工商银行的项目合作过程中,没有出现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及重大失误等事件,且未被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或中国工商银行负面供应商清单(须注明是否与工商银行存在诉讼情况)。
(4)投标人须承诺:在本项目中如获中标(入围),在服务期内按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响应承诺履行合同义务,不得采取各种方式拒绝发货或提供服务。否则,中国工商银行有权采取相应处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取消入围资格,列入工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行业供应商不良行为信息共享等;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合同、子项)项下的采购活动。
(6)投标人须承诺可以开具供招标人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7)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记录(提供202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任意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记录,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8)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提供202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任意3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等),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9)投标人须提供中国工商银行离职人员的任职情况;并承诺相关情形对参与的集中采购项目不构成实质影响;对于拒绝承诺或承诺不实的,工商银行有权取消供应商参与资格,并作出相应处理。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专用条款
(1)符合国家卫生部门关于体检医院的各项相关要求,具有有效的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2)供应商的售后服务体系应涵盖工行绥化分行全辖及以上机构所在区域;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体系和合理的人员结构。
(3)具有足够的经济实力:利润表中的“净利润”,近三年(2023-2025)内至少一年不为负数。(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未经审计的需说明原因)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发售时间:2026年8月31日至2026年9月7日16时30分(北京时间)。
3.2发售地点:邮箱获取。
注:请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向联系人获取《采购招标登记表》,发送时在邮件正文中注明(公司名称+联系电话及项目名称),以便后续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
联系人:刘 工
手 机:158-0162-0021
E_mail:ztgx200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