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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6年度>河南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安保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6-09-07 浏览次数:12

受委托,就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安保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ZZX】2026-0188

2、项目名称: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安保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800000.00元

       最高限价:800000.00元

序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1 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安保服务项目 800000.00 800000.0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范围: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安保服务,具体要求详见采购需求。

5.2服务期限:自合同约定之日起12个月。

5.3服务地点:郑州市中原区杭州路88号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

5.4服务要求:符合国家规范合格标准,满足磋商文件及采购人要求。

5.5标包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包。

6、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限。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有公安机关颁发的有效《保安服务许可证》。

3.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截止时点: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在本公告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标依据。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采购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6年9月7日至2026年9月11日,每天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邮件发售。各潜在供应商无须到现场获取磋商文件,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须在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内提供以下资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材料或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加盖公章扫描件一套,以上均为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

3.售价:500.00元/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9月1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五、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6年9月1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其他:请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向联系人获取《采购招标登记表》,以便后续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

联系人:李 工

手  机:185 1519 3885

邮  箱:zbzx185@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