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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6年度>洛阳市‌嵩县人民医院餐厅饮食服务招租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6-09-07 浏览次数:15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编号:【HXZB】20260726

2、项目名称:嵩县人民医院餐厅饮食服务招租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管理费:一标段:30000.00元/年;二标段:40000.00元/年;三标段:30000.00元/年。

5、采购需求:

5.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嵩县人民医院餐厅饮食服务招租项目,具体标段信息如下:一标段为老区医院餐厅,位于后勤楼一楼、二楼,总面积约370平方米;二标段为新区后勤楼一楼营养餐厅,面积约538平方米;三标段为新区负一楼职工餐厅,面积约450平方米。

5.2 标段划分:共三个标段。

5.3 质量要求: 达到卫生服务行业验收标准及采购人的管理考核要求。所有餐饮服务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餐厅食品原材料需符合国家食品质量安全标准,确保食材新鲜、安全、无污染;餐厅环境及服务质量必须达到医院规定标准,为就餐人员提供清洁、舒适的用餐环境。

5.4 服务期限:2年,采用一年一签的方式。合同期内由采购人每季度对供应商进行一次考核,第一次合同期内,全年考核平均满意度达到75分及以上的,双方协商签订第二次合同;平均满意度低于75分且供应商拒绝整改的,采购人可随时终止合同。合同期满后,根据供应商合同执行期间的考核情况,经采购人同意且双方无异议的,可再续签一年合同。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

2、供应商须承诺满足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条件,并自领取成交通知书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否则采购人有权取消该供应商的成交资格。(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法定代表人书面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格式见磋商文件第六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5、根据《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购【2021】11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须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以及违背承诺自愿承担相关责任的承诺。(响应文件中须附《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见磋商文件第六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注:1、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2、供应商可同时投多个标段,中多个标段。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6年09月08日至2026年09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

2、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书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或(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须包含授权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备查))。

4、磋商文件售价:300元/标段,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时间:2026年09月18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五、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6年09月18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其他:请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向联系人获取《采购招标登记表》,以便后续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

联系人:李 工

手  机:185 1519 3885

邮  箱:zbzx185@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