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GSTD2025CS-012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金昌金川区税务局2026年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2.包号划分:本项目划分为2个包。
第1包:猪牛羊肉类、蔬菜类、调味品类等;
第2包:米面油类、鸡蛋、奶类、水产品、鸡鸭肉类等;
3.预算金额:无(以实际金额为准);
4.采购内容:国家税务总局金昌金川区税务局食堂食材采购项目,主要是在工作日内提供110人左右早餐、午餐所需的食材(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5.合同履行期限:12个月(自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6.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供应商须提供合法有效的含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二维码标识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2若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须持有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并将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装入磋商响应性文件中并加盖公章;若由被授权人参加投标,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函原件以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并将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装入磋商响应性文件中并加盖公章;
1.3 提供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近两个月资信证明或其它证明财务状况的证明文件;
1.4提供 2024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任意税种(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等)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依法免税的证明材料;
1.5提供 2024年1月至今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任意一个月(按年缴纳的提供全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
1.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1.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资金、人员(服务期间为派遣工作人员购买意外保险)和设备,提供承诺函;
1.8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备案证(经营范围符合食堂采购物资)(复印件加盖公章);
1.9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1.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11有食品配送能力及配送设备;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甘财采(2022)1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符合政府采购《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优先采购政策等。
2.2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必须为满足政府采购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方可参加本项目投标,并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预留方式:全部预留,预留比例:100%,本次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餐饮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动物检疫合格证、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供应商为生产厂商的,提供《定点屠宰许可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扫描件加盖公章。
注:招标(采购)公告及文件中要求的相关证明文件,不须现场进行递交,投标人(供应商)须在投标(采购)文件中添加相关证明文件真实有效的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中标公示期内采购人对中标人(成交供应商)资质原件及相关证明文件进行资质后审,审查通过后确定为正式有效中标人(成交供应商)。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及方式
1、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时间:2025年12月6日至2025年12月10日,每天00:00至23:59。
注:请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向联系人获取《采购招标登记表》,发送时在邮件正文中注明(公司名称+联系电话及项目名称),以便后续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
联系人:刘 工
手 机:158-0162-0021
E_mail:ztgx200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