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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市华耀悦珑湾“四供”剩余工程代建项目弱电工程分包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5-12-22 浏览次数:3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邯郸市华耀悦珑湾“四供”剩余工程代建项目弱电工程分包已具备招标条件。为确保该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现对该项目邯郸市华耀悦珑湾“四供”剩余工程代建项目弱电工程分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邯郸市左西四路以南、南通路以北

建设规模邯郸市华耀悦珑湾“四供”剩余工程代建项目弱电工程施工,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本工程工程量清单所列内容

其他结构类型:9#10#11#12#14#15#剪力墙结构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邯郸市华耀悦珑湾“四供”剩余工程代建项目弱电工程

包件划分整个包件

计划工期: 30 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  25 

2.3其他:质量要求:合格,并一次性通过验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必须是分包商库中的合格分包商。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各投标人就本招标项目上述包件中的 个包件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如果同一投标人在多个包件中均排序第一,推荐中标候选人。

3.5 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不得参与本包件的投标:

1列入中交集团范围内的D级分包商;

2)列入中交集团管控名单且在管控期限内的分包商;

3)列入中交集团黑名单且处于禁入有效期内的分包商;

4)列入中交集团重点关注名单且处于整改期内的分包商。

3.6 其他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12  24 日至 2025  12  29 日,通过中交集团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以下简称“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网址:scp.iccec.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         11   00 分,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未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5.2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如需进行现场考察,请自行联系前往;招标人不组织召开投标预备会。

6.评标办法

本包件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