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保定市高新区第二中心学校建设工程项目智能化工程已由 保定国家高新区行政审批局以 高新区行政审批审字【2024】01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保定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大马坊乡总校部,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统筹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 保定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大马坊乡总校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保定市高新区第二中心学校建设工程项目智能化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建设地点:保定市高新区。计划工期: 120 日历天。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及要求。其他:标段划分:1个标段。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2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内容。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747.138273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施工资质以及其他/资质。不接受“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1.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拟派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1.3其他要求: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自 2022年 12月 0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12-24 09:00至 2025-12-30 17:00(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注:请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向联系人获取《采购招标登记表》,发送时在邮件正文中注明(公司名称+联系电话及项目名称),以便后续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
联系人:刘 工
手 机:158-0162-0021
E_mail:ztgx200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