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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度长顺县医疗集团中心医院药品配送、中药饮片及中药颗粒供应商遴选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5-12-31 浏览次数:27

2026年度长顺县医疗集团中心医院药品配送、中药饮片及中药颗粒供应商遴选招标公告

1、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1项目采购标的:详见附件,本项目共19个分包,参选供应商可选择其中1个或多个分包进行响应,参选供应商若参选多个分包的,须按单个分包为单位制作响应文件。

分包号 分包名称 遴选供应商数量 配送所属范围

01 药品A 1家 集团三家二级医院

02 药品B 1家

03 药品C 1家

04 药品D 1家

05 药品E 1家

06 药品F 1家

07 药品G 1家

08 药品H 1家

09 药品I 1家

10 药品J 1家

11 药品K 1家

12 药品L 1家

13 药品M 1家 17家乡镇卫生院、精神病专科医院

14 药品N 1家

15 药品O 1家

16 药品P 1家

17 中药饮片A 1家 集团三家二级医院

18 中药饮片B 1家 各镇乡街道卫生院

19 中药配方颗粒 1家 集团三家二级医院及长寨卫生院

1.2采购方式:遴选

1.3合同履约地点:采购方规定所属区域指定地点(具体详见附件及文件内描述)

1.5合同履约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2年,合同一年一签(在服务过程中若由于供应商出现违规行为或考核不通过等情况的终止其合作,造成的相应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一般资格要求:

2.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期内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1.2.参加本次遴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遴选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若成立不足3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1.3.具有良好财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2024年度财务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2025年至截止响应时间前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新成立不足3个月的公司,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无欠税证明》;社保部分可提供申报材料等有效证明材料);

2.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2.1.5.参加本次遴选活动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还在执行期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次遴选活动。须提供以下信用记录查询:①“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报告,报告生成时间为获取遴选文件之日至响应前一天的任意时间;②中国政府采购网“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图,查询时间为获取遴选文件之日至响应截止前一天的任意时间。以上查询内容须加盖公章,作为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编入响应文件。

2.2本项目所需特殊行业资质或要求:

2.2.1参选人如为代理商的须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经营许可证》。

2.2.2参选人如为生产商的须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生产许可证》。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提供不为联合体参选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4、获取遴选文件:

4.1凡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于2026年01月04日至2026年01月08日,(北京时间09:00-12:00,14:00-17:00)购买遴选文件。

4.2报名:

(1)报名时需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提供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2)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原件一份),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委托书格式不限,须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报名事项及相关事宜);

(3)遴选文件(报名)购买登记表(附件),按格式填写(日期现场填写)并加盖公章。

4.3遴选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包,文件将以电子文件的形式发售,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递交时间:

本项目响应文件于2026年01月14日09:00至17:00提交,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注:请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向联系人获取《采购招标登记表》,发送时在邮件正文中注明(公司名称+联系电话及项目名称),以便后续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

联系人:刘 工

手  机:158-0162-0021

E_mail:ztgx200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