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菏泽市牡丹人民医院眼科医院配电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实施,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采购人为菏泽市牡丹人民医院。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欢迎符合项目要求的潜在供应商前来参加。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名称:菏泽市牡丹人民医院眼科医院配电工程
2.2 项目编号:ZHDL-2026-0102
2.3 项目地点:菏泽市牡丹人民医院眼科医院;
2.4 项目概况:因院区重新装修布置需进行配电改造,新增环网柜与高压分支箱,用于满足该院区供电需求;
2.5 采购范围:菏泽市牡丹人民医院眼科医院配电工程,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2.6 工期:自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
2.7 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并满足采购人要求;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包;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承接本项目的相应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供应商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和《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三级(或旧证:《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五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在本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3.4根据“关于实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制的通知(菏财采[2022]9号)”要求,供应商需提供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3.5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3.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四、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6年01月09日08时30分至2026年01月15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获取文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项目经理证书并加盖公章的资料1份。
3.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1月19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过期不予接收)
六、开标时间:2026年01月19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其他:请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向联系人获取《采购招标登记表》,以便后续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
联系人:李 工
手 机:185 1519 3885
邮 箱:zbzx185@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