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6年长春市公安局本级各直属食堂主副食品定点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LQC-2026-0109;
2.项目名称:长春市公安局本级各直属食堂主副食品定点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人民币):3980万元(以实际发生为准);
4.最高限价:固定折扣系数0.90;
5.采购需求:选择15家定点供应商,按照需求计划为长春市公安局、长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机关及各区大队(机关)配送肉类、水产、冻货、米、面、油、蔬菜、水果、奶制品、干调、鸡蛋等农副产品(采购人不承诺每个入选供应商负责的供货金额和数量);
6.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地方或者其他相关标准的合格要求;
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注:总公司或者分公司只允许一家投标,不允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上一级公司出具的愿为其参与本项目投标以及履约等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加盖总公司公章的授权函,并提供总公司及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能力;
(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财务要求:供应商应按照《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投标人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
(4)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5)信誉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投标;
(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6年02月02日至2026年02月09日,每天上午09: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
2.方式:将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鲜章)扫描成一个pdf格式文件发送至邮箱,邮箱标题须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联系人和联系电话,供应商须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等内容,逾期不再受理: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办理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派授权代理人办理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每个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相关事宜,整个过程不得随意更换授权人;
3.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包,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6年02月2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注:请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向联系人获取《采购招标登记表》,发送时在邮件正文中注明(公司名称+联系电话及项目名称),以便后续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
联系人:刘 工
手 机:158-0162-0021
E_mail:ztgx200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