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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师范大学大学城校区学生公寓(研究生楼)翰风苑组团配套设施(公寓家具)采购招标

发布日期:2026-03-27 浏览次数:21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号:CQS26A00243 采购执行编号:CQS26A00243

项目名称:重庆师范大学大学城校区学生公寓(研究生楼)翰风苑组团配套设施(公寓家具)采购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0,758,000.00元

最高限价:10,758,0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号:1
包内容最高限价数量单位简要技术要求
包1:翰风苑A栋家具5,379,000.00元1详见附件采购文件
包号:2
包内容最高限价数量单位简要技术要求
包2:翰风苑B栋家具5,379,000.00元1详见附件招标文件
最高限价总计:10,758,000.00元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附件采购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预留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及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1)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制造商若全部为小微企业的,投标人应提供其货物制造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2)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制造商非全部为小微企业的,投标人应以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形式,将其合同总份额的30%及以上分包给中小企业制造商,该分包意向协议合同份额的60%及以上应当分包给小微企业制造商,投标人提供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应明确投标产品名称、制造商名称、制造商中小微型企业等级、合同份额、合同份额所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分包意向协议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应提供承担所分包份额的中小企业制造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投标人未提供分包意向协议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且资格审查不通过。

3)投标人若为小微企业且为合同总份额30%及以上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应提供其承担合同份额的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定)和其货物制造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

注:

1.“中小企业声明函”应由投标人出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声明函格式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七篇“中小企业声明函”;

2.“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应当由投标人提供其货物制造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应由投标人提供其货物制造商出具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加盖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公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

获取文件期限:2026年3月27日 至 2026年4月3日。

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3: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文件购买费:0.00元/包

获取文件地点:重庆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或事项:


(一)投标人应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二)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三)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四)招标文件提供期限

1.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同招标文件公告期限。

2.报名方式:无需报名。



四、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26年4月21日 09:30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6年4月21日 10:0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10栋2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