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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6年瓮安县中医医院麻醉、第一类精神药品定点配送企业遴选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6-04-03 浏览次数:8

关于2026年瓮安县中医医院麻醉、第一类精神药品定点配送企业遴选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瓮安县中医医院麻醉、第一类精神药品定点配送企业遴选项目


项目编号:0773-2641GNGZHWGK06    


采购方式:公开遴选  


采购需求:瓮安县中医医院麻醉、第一类精神药品定点配送企业遴选项目,本项目拟选定1家配送企业进行药品配送,服务单位不得将产品包拆分进行投标,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采购限价:本项目药品采用单价限价,服务单位在单价限价的基础上进行报价,具体详见遴选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合同采取“1+1+1”模式,根据当年考核结果确定是否续签下一年度合同。医院药品配送企业公开遴选方案如与国家、省、州相关法规政策不一致的,以国家、省、州相关法规政策为准;因上级政策调整、改变,出现不可抗力情况或院内采购流程合理变更等导致合同不能继续履约的,合同自然终止。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一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服务单位是法人的,提供经审计的2024年度(或2025年度)的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2026年1月1日以来出具的资信证明;部分其他组织、自然人或成立时间未满一年的,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提供银行2026年1月1日以来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①提供2025年1月(含)至今任意三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②提供2025年1月(含)至今任意三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材料(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服务单位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自拟并加盖公章);      


5、参加本次遴选活动前五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承诺函自拟并加盖公章);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服务单位必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以公告发布后查询结果为准);            


7、服务单位自行承诺不存在下述情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服务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特殊资格要求:服务单位为代理商的需具备《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须包含有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服务单位为生产企业的,需具备《药品生产许可证》及《药品经营许可证》,生产及经营范围须包含有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和、医疗用毒性药品。


三、获取遴选文件


1、获取文件时间: 2026年4月4日09:00时至2026年4月13日17:00时


2、获取所需资料:①“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复印件”;②单位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必须包含联系手机号码)。(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服务单位公章)发送至邮箱并致电告知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收到邮件后将通过电话联系,完成线上购买遴选文件。


3、遴选文件获取方式:线上获取


4、遴选文件售价:300.00元人民币(含电子文档)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4月24日14时00分 (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4月24日14时00分 (北京时间)

注:请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向联系人获取《采购招标登记表》,发送时在邮件正文中注明(公司名称+联系电话及项目名称),以便后续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

联系人:刘 工

手  机:158-0162-0021

E_mail:ztgx200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