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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6年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给水管道排迁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6-04-22 浏览次数:12

关于2026年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给水管道排迁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给水管道排迁工程设计;招标人为北京城建设计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给水管道排迁工程设计;


2.2 建设地点:长春市;


2.3 招标内容及范围:完成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繁荣路西站至东大桥站及区间)给水管道排迁工程(6个单项)、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繁荣路西站至东大桥站及区间)给水管道排迁工程(10个单项)、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鲁家屯车辆段至硅谷大街站及区间)给水管道排迁工程(5个单项)的工程设计及后续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给水管道排迁相关工程。


2.4 服务期限:具体时间根据业主要求。


2.5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地方颁布的有关设计规范标准及规定。


2.6 最高限价:115万元【为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繁荣路西站至东大桥站及区间)给水管道排迁工程(6个单项)、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繁荣路西站至东大桥站及区间)给水管道排迁工程(10个单项)、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鲁家屯车辆段至硅谷大街站及区间)给水管道排迁工程(5个单项)报价】,后续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给水管道排迁相关工程增加项目参照本次报价结算。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或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或高级及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职称,近三年(2023年至今)具有类似项目设计业绩(以完成时间为准)。


3.3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今)具有与本项目相类似的项目业绩至少两项(以完成时间为准)。


3.4财务要求:近三年(2022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


①2022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2年-2024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②2025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注:如投标人在2025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1)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2)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在近三年(2023年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9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本项目采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凡有意参与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6年4月23日至2026年4月29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办理;办理时请将以下资料(如下)(1)企业营业执照;(2)企业被授权人身份证;(3)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的扫描件放到一个文件里(PDF或word),发送至邮箱,并在邮件的备注中标注以下内容:①项目名称②项目编号③联系人④联系电话⑤电子邮箱,未注明以上信息,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视为无效;招标代理机构确认收到邮件后,将“投标人获取文件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潜在投标人邮箱,潜在投标人将填写完整的“获取文件登记表扫描件”(PDF格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获取文件成功的标志以收到代理机构招标文件为准。


5.2招标文件500元/套,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13日9时30分。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请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向联系人获取《采购招标登记表》,发送时在邮件正文中注明(公司名称+联系电话及项目名称),以便后续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

联系人:刘 工

手  机:158-0162-0021

E_mail:ztgx200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