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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推荐项目长春五十二中赫行实验学校和顺校区电力增容改造工程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6-04-29 浏览次数:16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长春五十二中赫行实验学校和顺校区电力增容改造工程采购项目;

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3、预算金额(最高投标限价):590000元

4、采购范围:长春五十二中赫行实验学校和顺校区电力增容改造工程采购项目图纸设计范围内及工程量清单的全部施工内容。涉及改造内容为:

(1)和顺校区新建变压器一台,容量630kVA;

(2)配电室一间,包括配电设施;

(3)各楼层新建一个配电箱(共6个);

(4)从各楼层配电箱铺设(预埋铺设)一组电缆到各班级、各办公室、各功能室(不低于4平方)。

5、计划工期:20天。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承装(修、试)三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具有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3.2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含项目经理)应无在建工程。

2.3.3财务要求:近三年(2023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3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2.3.4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5)企业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近三年未发生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行为,近三年未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2.3.5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采购文件

3.1时间:2026年04月29日至2026年05月0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下同)

3.2方式:网上报名

1)营业执照;

2)针对本项目及对应编号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相应身份证明);

将以上要求的证件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的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

3.4文件售价: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05月1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五、开启时间:2026年05月1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其他:请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向联系人获取《采购招标登记表》,以便后续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

联系人:李 工

手  机:185 1519 3885

邮  箱:zbzx185@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