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黑风口综合治理项目(南区)(2026)施工及监理 已由 阿拉善盟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额济纳旗林业和草原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黑风口综合治理项目(南区)(2026)施工及监理
2.2建设地点:阿拉善盟额济纳旗东风镇
2.3招标规模:施工标段:本项目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监理标段:对本项目施工全过程进行监理。
2.4项目计划投资:44606.08万元
2.5标段划分:
| 标段编号 | K1529232026051801001001 | 标段名称 | 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黑风口综合治理项目(南区)(2026)施工及监理(施工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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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范围 | 工程-工程施工-林业工程-林业生态环境工程 |
| 合同估算价(万元) | 44304.68 | 工期(日历天) | 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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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段编号 | K1529232026051801001002 | 标段名称 | 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黑风口综合治理项目(南区)(2026)施工及监理(监理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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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范围 | 工程-监理-市政工程-园林与绿化 |
| 合同估算价(万元) | 301.4 | 工期(日历天) | 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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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所有标段 接收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一)本项目施工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1)联合体投标的,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的成员最多为4家;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与本次投标或再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次投标。(2)联合体应签订并提交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权利和义务。(3)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进行网上报名及办理投标其他事宜。(4)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应满足本项目关于“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财务要求”及“信用信息”的要求。(5)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的人员和业绩均予以认可。 (二)监理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施工标段: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须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有效的营业执照。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2.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林业或林草相关专业]或[园林相关专业]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且必须为本企业在职人员,须提供2025年1月至今期间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或劳动(劳务或聘用)合同。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的人员均予以认可,本项目不强制要求项目负责人为联合体牵头方或成员方人员。 3.财务要求:投标人2025年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它关、停、并、转状态。包括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应当由两名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签名盖章并经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方为有效,审计报告中应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4.信用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重点关注名单、黑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名单,投标人登录“信用中国(内蒙古)”网站(网址:https://fgw.nmg.gov.cn/xynmg/html/index.html)下载信用信息报告附在投标文件中。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 5.本项目施工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 (1)联合体投标的,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的成员最多为4家;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与本次投标或再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次投标。 (2)联合体应签订并提交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权利和义务。 (3)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进行网上报名及办理投标其他事宜。 (4)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应满足本项目关于“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财务要求”及“信用信息”的要求。 (5)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的人员和业绩均予以认可。 6.本项目施工标段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本项目施工标段招标文件第三章。 监理标段: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须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有效的营业执照。 2.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甲级资质]且在有效期内。 3.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必须是在网上能查询的该企业的注册监理工程师(须提供网查截图附在投标文件中)。 4.财务要求:投标人2025年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它关、停、并、转状态。包括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应当由两名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签名盖章并经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方为有效,审计报告中应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5.信用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重点关注名单、黑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名单,投标人登录“信用中国(内蒙古)”网站(网址:https://fgw.nmg.gov.cn/xynmg/html/index.html)下载信用信息报告附在投标文件中。 6.本项目监理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项目监理标段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本项目监理标段招标文件第三章。
3.3其他要求:(一)工期要求:施工标段: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6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12月31日,总工期:200日历天,管护期3年(含建设期)。(具体开工时间以双方签订施工合同为准) 监理标段:同本项目施工工期。 (二)投标保证金 1.缴纳形式:从基本账户电汇或转账、投标保函等法律、法规允许的缴纳方式。 2.投标保证金缴纳金额: 施工标段:人民币肆拾万元整(400000.00元); 监理标段:采用信用承诺方式,不收取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经签章的《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按给定格式填写附在投标文件中)。 3.缴纳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4.采用银行转账、电汇、网上银行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必须从本单位基本账户转出,投标单位以现金、个人名义及其他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保证金账号:投标企业需到交易中心平台会员端查看保证金子账号。 请登录系统后查看专属于本标段的保证金虚拟子账号并按照要求缴纳,缴纳成功后请即时登录系统查询缴纳状态,并将缴纳状态截图附于投标文件中,若有疑问请联系0512-58188511。 注:附言请注明工程名称及标段号(若内容较多,可以简写);递交保证金时一定要核对保证金账号,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 5.采用保函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可选择保险保函、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中的任意一种: (1)采用电子投标保函形式的,通过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保证金查询-保函办理查询,申请开具电子投标保函(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保函有效期不得低于投标有效期,并将保函原件扫描件附于投标文件中。 (2)采用银行保函方式递交的,必须是由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无条件银行保函,保函有效期不得低于投标有效期,并将保函原件扫描件附于投标文件中。 (3)采用保险保函或担保保函的,必须是无条件保函,保函有效期不得低于投标有效期,并将保函原件扫描件附于投标文件中。 注:未按以上要求办理的投标保证金视为无效,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其投标无效,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05-20 00:00 至 2026-06-08 23:59(北京时间,下同),通过请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项目交易系统》(https://219.148.175.179:9443/tpbidder),领取格式为"nmgzf\"的招标文件。领取后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内蒙古)"打开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