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河南省烟草公司洛阳市公司2026-2029年洛阳烟叶及烟用物资运输服务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编号:C202601BA2002056604693),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河南省烟草公司洛阳市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规模:826.8万元(人民币)
招标内容与范围:
2.1项目名称:河南省烟草公司洛阳市公司2026-2029年洛阳烟叶及烟用物资运输服务采购项目
2.2项目概况:河南省烟草公司洛阳市公司2026-2029年洛阳烟叶及烟用物资运输服务采购项目,根据工作需要,选取服务商1家,提供全市成包烟叶及烟用物资运输服务。
2.3招标范围:河南省烟草公司洛阳市公司2026-2029年洛阳烟叶及烟用物资运输服务。
2.4服务期限:3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2.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规范标准并满足招标人要求。
2.6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河南省烟草公司洛阳市公司2026-2029年洛阳烟叶及烟用物资运输服务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河南省烟草公司洛阳市公司2026-2029年洛阳烟叶及烟用物资运输服务采购项目
3.1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文件中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主体资格相关证照)。
3.1.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投标文件中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2财务要求:
3.2.1投标人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满足以下其中之一:1.投标文件中附2024或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2.投标文件中附2025年度投标人财务报表,新成立不足一年的投标人,投标文件中附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3.投标文件中附承诺书)。
3.2.2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6年以来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2.3投标人须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一般纳税人(提供市级及以上国家税务局网站一般纳税人查询结果截图或税务局出具的证明材料)。
3.3信誉要求:
3.3.1投标人须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行贿犯罪情况,自2023年5月1日以来“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经司法机关裁定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查询指南:进入网站首页注册登录→点击高级搜索→打开案由→选择刑事案由→贪污贿赂罪→选择“单位行贿罪”,在“当事人”一栏输入单位全称进行查询;选择“行贿罪”,在“当事人”一栏输入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姓名进行查询】(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查询日期应在本公告发布日期之后,截图需显示查询时间。如不存在行贿犯罪行为,只是查询记录中存在重名或名称信息披露,须同时提供被查询主体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如果发现存在行贿犯罪记录,则视为弄虚作假)。
3.3.2投标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须提供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查询指南:打开“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点击相应的“失信被执行人”输入企业名称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输入“网页内组织机构代码一栏”)、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姓名及身份证号(共计2项)分别进行查询(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查询日期应在本公告发布日期之后,截图需显示查询时间)】。
3.3.3投标人没有在吊销许可证件、营业执照,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暂停或取消项目所在地投标资格处罚期内;(投标人须满足书面承诺中的内容要求,参照后附格式提供书面承诺。如果发现存在与承诺不符情况,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3.4本项目拒绝接受被中国烟草总公司和河南省烟草公司列入行贿供应商名单且在禁入期限内的投标人投标;拒绝接受被中国烟草总公司、河南省烟草公司及河南省烟草公司洛阳市公司认定在不良行为禁止期限的投标人投标;(投标人须满足书面承诺中的内容要求,参照后附格式提供书面承诺。开标后由招标人现场确认;如果发现存在与承诺不符情况,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4其他要求
3.4.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投标人满足以下其中之一即可:1.投标文件中附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完整版,报告生成时间应在本公告发布日期之后;2.投标文件中附承诺书)。
3.4.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年05月29日00时00分00秒---2026年06月05日00时00分00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