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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2026年发布湖北盛荣智能装备有限公司10KV线路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6-08-14 浏览次数:56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WZX-CGZB-2026-014

2.项目名称:湖北盛荣智能装备有限公司10KV线路工程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人民币36.4117万元

5.最高限价:人民币36.4117万元

6.采购需求:本项目位于宜昌高新区白洋工业园沙湾片区白洋大道,主要工程内容包括:为解决供电电源问题,新建10kV线路。(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7.合同履行期限:10日历天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9.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0.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2.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微型企业)采购,不接受大型企业参与;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按本采购文件附件规定的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响应文件无效。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提证书原件复印件)

(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提证书原件复印件)

(3)供应商具备国家能源局核发的有效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及以上资质。(提证书原件复印件)

(4)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

1)应具备国家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其注册专业为机电工程,其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是该供应商,并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建造师证书原件复印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复印件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2)未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并按竞争性磋商要求作出承诺(《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

(5)供应商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提证书原件复印件)

(6)供应商拟派本工程的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基本配置为: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质量员各不少于1人;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人[当专职安全员为1人时,该专职安全员须为综合类(C3证);当专职安全员大于1人时,其中负责土建(即:具备C2证或C3证)和机械安全管理(即:具备C1证或C3证)的专职安全员各不少于1人;未实行C1、C2、C3证书分类的外省建筑企业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均视为C3证件];总配备人数不少于5人。施工员、质量员提供岗位证书原件复印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截图。专职安全员提供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复印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截图。

补充说明1:①若本项目中标,技术负责人、施工员、专职安全员、质量员如有在建工程,应确保本项目开工前严格按照《湖北省建设项目施工现场从业人员配备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到岗履职。

②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上传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原件复印件,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湖北省外建筑施工企业承揽本省工程项目组建的施工项目部,其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或认可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相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查询其真伪(提供网站查询截图或链接),或提供由相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认可的机构)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文件原件复印件。

补充说明2:在上述专职安全员要求基础上,施工活动涉及建筑起重机械的,应当至少增加1名机械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即:具备C1证)。(在响应文件《竞争性磋商响应函》中承诺)。

(7)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现场专职安全员都须提交社保缴费证明。(上传2026年3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原件复印件或带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复印件,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成员方;分公司缴纳有效)。校设计院或事业编制人员无法提供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保证明的,须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人事证明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不接受退休返聘人员)

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采购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注:以上所有资料均制作进响应文件中(清晰可见),否则磋商小组不予认可。

三、获取采购文件

1.发放时间:2026年8月14日至2026年8月21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2:00至5: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供应商须凭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报名。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6年8月25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6年8月25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五、开启时间:2026年8月25日14时30分。

其他:请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向联系人获取《采购招标登记表》,以便后续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

联系人:李 工

手  机:185 1519 3885

邮  箱:zbzx185@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