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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度河南濮阳市安阳地区医院西院区配电维保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6-08-24 浏览次数:47

一、采购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TQZB-2026-17

2.项目名称:濮阳市安阳地区医院西院区配电维保项目

3.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36万元/年

最高限价:36万元/年

序号 包名称 包预算(万元) 包最高限价(万元)

1 濮阳市安阳地区医院西院区配电维保项目 36 36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濮阳市安阳地区医院西院区配电维保项目,具体内容详见项目磋商文件第三部分。

5.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3服务质量:合格。

6.合同履行期限:二年。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相应业务或经营范围登记证照,■提供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银行出具的近一年内的资信证明(法人为基本开户行)或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公司相关设备或设施的购置发票或单据(任一),■专业人员用工合同(任一人),或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或职业(执业)资格证或等级证书等相关证书(任一人)等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6个月内(任意1个月) 已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提供近6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书面声明;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6)无不良信用记录。(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均未列入)

开标仪式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以上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对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供应商有上述任一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拒绝、为无效投标。查询的网页内容将以截图或者拍照作为证据留存。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并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信息并加盖公章;查询信息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等相关信息,查询日期为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开标时间截止前。

(8)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1)资格证明材料(文件)应附于响应文件中并经供应商盖单位章,供应商对资格证明文件真实性有效合规承担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为无效投标并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2)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开标后,将由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文件)等进行资格审核,未按要求逐一提供、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为无效投标,供应商应自负其风险费用。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6年8月25日至2026年8月31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获取文件时需提供的资料:有效的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所有复印件均应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留存。

3.售价: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9月8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其他:请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向联系人获取《采购招标登记表》,以便后续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

联系人:李 工

手  机:185 1519 3885

邮  箱:zbzx185@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