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第一人民医院消防设施隐患专项整改即进行消防改造招标公告
一、磋商文件编号:GSHJ2026-131
二、磋商内容:
名称 单位 数量 采购预算(万元) 备注
消防设施隐患专项整改
即进行消防改造项目 项 1 36.00
注: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技术要求。
三、项目预算:36.00万元,最高限价:36.00万元
四、工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
五、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2)供应商须提供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彩色扫描件)、国家和地方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彩色扫描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彩色扫描件)、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原件彩色扫描件);前述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三证合一的,则需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彩色扫描件)。
(3)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消防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具备消防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4)供应商须未被列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行贿犯罪记录名单(以获取文件之日起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失效,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查询时间为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获取磋商文件时间:自2026年09月02日——2026年09月08日,每天上午9:00- 11:30,下午15:00- 17:30。
八、获取磋商文件需提供资料:
(1)投标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国家和地方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原件)。前述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三证合一的,则需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原件)。
(2)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消防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具备消防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原件)
(3)领取文件的人员,需提供企业证明和授权委托书。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5)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
九、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磋商时间:2026年9月11日15:00之前,逾期不再受理。
注:请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向联系人获取《采购招标登记表》,发送时在邮件正文中注明(公司名称+联系电话及项目名称),以便后续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
联系人:刘 工
手 机:158-0162-0021
E_mail:ztgx200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