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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通告/高邮市智慧照明快速维权中心装修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6-09-03 浏览次数:32

受高邮市送桥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就高邮市智慧照明快速维权中心装修改造项目实施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GYHT-GK-2026008013

2.项目名称:高邮市智慧照明快速维权中心装修改造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90万元;最高投标限价:836025.90元

5.采购需求: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

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响应。

8.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响应。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1.3供应商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1.4上一年度的财务报告情况(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1.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8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具有中国展览馆协会颁发的展览陈列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三级及以上水平等级。

拟派的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及以上和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须提供拟派项目经理近三个月内任意一月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要求无在手或在建工程,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注:联合体成员数量最多2家,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为施工单位;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各方工作分工,联合体各方对本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1)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全部基本资格条件;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与本项目投标,也不得另行组建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

3)不同专业分工按各自资质认定,同一专业共同承担工作按资质较低方认定。

三、获取招标文件

1.获取时间:即2026年9月3日至2026年9月9日,上午 9:00-11:00,下午 14.30-18:00。

2.获取方式:

①现场获取:现场获取时需携带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获取;

②邮件获取:邮件获取单位需将单位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扫描于2026年9月9日18:00前发送到指定邮箱,文件费用300元/份。

四、提交投标文件开始时间和截止时间

开始时间:2026年9月24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截止时间:2026年9月24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五、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2026年9月24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其他:请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向联系人获取《采购招标登记表》,以便后续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

联系人:李 工

手  机:185 1519 3885

邮  箱:zbzx185@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