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黑龙潭公园梅苑经营权招租项目招标公告
1.磋商条件
本项目 昆明市黑龙潭公园梅苑经营权招租项目 ,采购人为 昆明市黑龙潭公园 ,现以 竞争性磋商 的方式选择本项目的实施单位。
2.项目概况与采购需求
2.1项目地址:昆明市黑龙潭公园。
2.2招标范围:经营许可范围为适宜在景区开办的类型,经营项目不得违反《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办法》规定。
2.3经营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服务质量一年一考核,考核不合格的终止合同。
2.4项目运作方式:本项目中标单位需依法进行梅苑区域的管理和经营,并享有经营权;确定合作经营单位,年租金报价不低于100800元/首年,次年租金递增不低于5%,三年租期。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只设一个标段。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法定凭证;(注:本项目接受个体工商户或自然人参与本项目磋商);
3.2近三年(2024年1月1日至今)无因供应商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被项目所在地市场监督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列入黑名单或经营异常名录;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无因企业不良行为记录被项目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磋商资格,无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未在全国范围内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磋商资格,没有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近三年未发生过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未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为失信惩戒对象和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index.html)”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www.yngp.com)”存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若供应商“被列为失信惩戒对象”或“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或“存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将否决其磋商资格。供应商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磋商活动,否则否决其磋商资格。
3.3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项目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磋商,提供相关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4.磋商文件的获取
4.1请于 2026 年 09 月 07 日至 2026 年 09 月 11 日,每天上午 09 时 0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4 时 00 分至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
(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3)经办人身份证;
将上述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发送到,联系代理机构确认获取报名表,回传报名表及文件费用凭证,磋商文件将通过报名邮箱及时发出。
4.2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为6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为: 2026 年 09 月 17 日 09 时 30 分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注:请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向联系人获取《采购招标登记表》,发送时在邮件正文中注明(公司名称+联系电话及项目名称),以便后续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
联系人:刘 工
手 机:158-0162-0021
E_mail:ztgx200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