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电力招标
电力招标

费县梁邱镇第一初级中学食堂劳务托管经营服务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6-10-10 浏览次数:29

费县梁邱镇第一初级中学食堂劳务托管经营服务招标公告

一、采购条件:

本项目的采购人为费县梁邱镇第一初级中学,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就本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费县梁邱镇第一初级中学食堂劳务托管经营服务项目

2、项目类别:服务类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项目编号:SDYK-CW-2026027

5、采购内容:食堂劳务托管经营服务

6、项目预算:一日一餐为在校就餐学生总餐费的22%,一日三餐为在校就餐学生总餐费的20%

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必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技术、资金等方面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需的能力;

2、供应商须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并均在有效期内;

3、供应商须具备《劳务派遣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4、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供应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记录证明,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既往餐厅经营中无任何不良经营行为,无食物中毒或食品卫生、消防安全等方面的不良记录;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非独立法人资格的餐饮企业、自然人参与投标,不得以挂靠、合作的形式参与本项目,不允许转包。一经发现,取消投标资格,所有责任由申请人承担;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采购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选定合格的供应商。在开标后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审查供应商是否有能力和条件有效地履行合同义务,供应商在提交的响应文件中须包括资格审查资料,如供应商未达到磋商文件规定的能力和条件,其投标将被拒绝。

四、磋商文件领取:

1、时间:2026年10月9日上午9时00分-2026年10月14日下午17时00分(报名截止时间);

2、方式:携带以下材料购买: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身份证;

(3)有效的《劳务派遣证书》、《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4)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等证明截图,打印后加盖公章。

3、售价:300元/标包(售后不退)。

五、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6年10月19日09时00分至09时30分(北京时间);

注:请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向联系人获取《采购招标登记表》,发送时在邮件正文中注明(公司名称+联系电话及项目名称),以便后续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

联系人:刘 工

手  机:158-0162-0021

E_mail:ztgx200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