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编号:2026-57
2.项目名称:河南艺术职业学院全国高水平艺术团示范校建设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770000元
最高限价:770000元
序号 包名称 包预算价(元) 包最高限价(元)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采购预留金额(元)
1 河南艺术职业学院全国高水平艺术团示范校建设项目 770000 770000 是 77000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需求内容:
5.1.1原创群舞作品1个(成品舞蹈演出时长6-8分钟,包含剧本、导演、编导、音乐、舞美、服装等全要素原创制作,著作权(含财产权与署名权)归采购人所有。
5.1.2舞剧《红旗渠》社会专场展演2场(包含剧场租赁、灯光音响设备租赁、服装道具维修与运输、宣传费用、师生伙食及保险等)。
5.2服务期限:合同生效后90日历天内完成需求所有内容,达到验收条件。
5.3服务地点:
5.3.1原创群舞作品:河南艺术职业学院
5.3.2舞剧《红旗渠》社会专场展演:河南郑州
5.4质量标准:舞蹈作品和演出执行相关服务均达到省级专业院团水准,需经学校组织专家评审会评审合格。
5.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6包段划分:1个
6.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限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磋商: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含微型),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财库〔2017〕141 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财库〔2014〕68 号),除提供声明函外还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3.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3.3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人就本次采购的货物委托的咨询机构、采购代理机构、以及上述机构的附属机构有行政或经济关联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5供应商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营业性演出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1.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10月13日至2026年10月19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磋商文件获取方式(网上):报名人员的(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或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报名登记表(盖章)+身份证+支付费用截图。发送至指定邮箱。
3.磋商文件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3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五、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2026年10月23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其他:请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向联系人获取《采购招标登记表》,以便后续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
联系人:李 工
手 机:185 1519 3885
邮 箱:zbzx185@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