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500,000元 |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195,299,872元 | |||
| 评标办法 | 见招标文件 |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四川轻化工大学东部校区教师公寓建设项目(一期)(第二次)(项目名称)施工 / 标段 补遗文件(01)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四川轻化工大学东部校区教师公寓建设项目(一期)(第二次)(项目名称)施工 / 标段招标文件补遗如下: 一、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2.2(2)条更正如下:
二、投标截止时间推迟为“2025年12月17日10时00分”;招标文件下载结束时间推迟为“2025年12月17日10时00分”;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推迟为“2025年12月17日10时00分”;投标人质疑截止时间推迟为“2025年12月07日23时59分59秒”。 三、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不变。
招标人:自贡鑫景城实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自贡鑫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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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