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成都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2026年零星维修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招标人为成都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成都市第三至第十四净水厂及第十净水厂二期、物资设备中心、监测站、培训中心、通沟污泥项目、成都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本部、成都市兴蓉污泥处置有限责任公司、成都锦安成环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市双流区航空港成环水务有限责任公司、简阳市成环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成都青白江区成环水务有限公司、新津县成环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彭州市成环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成都龙泉驿成环水务有限责任公司零星维修施工,维修内容包含但不限于:道路、场地及围墙、建筑物及附属设施、设施设备拆除、安装、改造、应急抢修等零星维修维护工程,本项目预估合同金额为15170000.00元(含税),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2 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1年内。
2.3 施工地点:成都市,具体地址详见“第五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2.4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
2.5 其他:中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分别与成都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市兴蓉污泥处置有限责任公司、成都锦安成环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彭州市成环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成都青白江区成环水务有限公司、简阳市成环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新津县成环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市双流区航空港成环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成都龙泉驿成环水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合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的企业(单位);
3.1.2 须为具有建设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单位)
3.1.3 财务要求:近3年无亏损(新设立企业自设立以来);
3.1.4 类似业绩要求:
近年(2022 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或正在实施或新承接的项目共不少于 1 个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单个合同金额在40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施工业绩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或零星维修工程施工业绩;
3.1.5 信誉要求: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限制投标的情形;
3.1.6 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要求:需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级别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本单位人员,附身份证、最近6个月社保证明;
3.2 其他要求:
3.2.1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 1 个标段投标,可中标的标段数量为 1 个。
3.2.2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2月12日至 2025 年 12 月 16 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 至17:00领取招标文件。
4.2 领取招标文件时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① 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盖章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出示原件);
② 投标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出示原件);
注:请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向联系人获取《采购招标登记表》,发送时在邮件正文中注明(公司名称+联系电话及项目名称),以便后续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
联系人:刘 工
手 机:158-0162-0021
E_mail:ztgx200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