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推荐:龙井市消防救援大队主副食品定点供应配送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LJHYJ-2025013;
项目名称:龙井市消防救援大队主副食品定点供应配送;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48076元;
采购需求:选取一家供应商对龙井市消防救援大队食堂主副食品定点供应;
(1)服务地点:龙井市消防救援大队指定地点;
(2)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及采购人服务要求;
(3)质量标准:符合食品行业安全法的合格标准及免费送货;
(4)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3.2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应当提交近1年(2025年)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
3.3信誉要求:
(1)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2023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4)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6)“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3.4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子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单位负责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预算编制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5供应商须有在经营的实体店(包括分店、连锁店)且具备食品药品行政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6年8月26日上午08时30分至2026年9月1日下午16时30分;
地点:发送电子邮件方式;
方式:将以下材料扫描件(加盖公章)发送至邮箱(邮件标题注明购买xx项目xx包报名材料-响应单位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进行资料查收确认:
报名资料包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开户许可证。
售价:磋商文件售价200元/套,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9月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注:请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向联系人获取《采购招标登记表》,发送时在邮件正文中注明(公司名称+联系电话及项目名称),以便后续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
联系人:刘 工
手 机:158-0162-0021
E_mail:ztgx200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