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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6年三江县轻烃燃气管道建设项目工程(EPC)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6-08-28 浏览次数:47

关于2026年三江县轻烃燃气管道建设项目工程(EPC)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为三江县轻烃燃气管道建设项目工程(EPC)已由三江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广西壮族自治区投资项目备案证明(项目代码:2607-450226-04-04-546438)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浙江中松能源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及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5200.00万元,出资比例 20.00%;自筹资金20800.00万元,出资比例8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三江县轻烃燃气管道建设项目工程(EPC)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招标编号:GXYC-GC-013-ZB

建设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三江侗族自治县

建设规模:(1)建设轻烃混气供气站14座,合计小时供气规模约8436Nm³/h;

(2)安装温压补偿式G2.5皮膜表37400个,中-低压调压器37400户。共计安装自闭阀37400套,安装民用泄漏报警器37400个。

本项目估算价:26000.00万元

要求工期:

(1)设计工期:30日历天。

(2)施工工期:2026年9月至2028年9月底完成工程验收,并交付使用。

招标范围:建设轻烃混气供气站 14 座,合计小时供气规模约 8436Nm³/h;安装温压补偿式 G2.5 皮膜表 37400 个、中 - 低压调压器 37400 户、自闭阀 37400 套、民用泄漏报警器 37400 个;包含本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整体移交及保修期内缺陷修复、全部保修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要求条件如下:

(1)投标人在市场监督行政管理部门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处于有效状态。

(2)投标人应满足以下条件:

同时具备(1)《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压力管道 GB1 级)和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2)《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许可证》(压力管道 GB1 级)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

3.2财务要求:需提供2022年至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备注:对于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投标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年数的企业,只需提交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年份至所要求最近年份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3业绩要求:无。

3.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①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5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市政工程类专业高级职称。

3.6施工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施工项目经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作为施工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及桂建管(2016)70 号、桂建管〔2020〕11 号文除外)。

3.7 项目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有效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规〔2025〕3号)的规定不少于 3 人。(□本项目施工活动涉及建筑起重机械,安全员人数包含了应当增加的至少1名持C1证书的机械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本项目施工活动不涉及建筑起重机械,不增设机械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6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可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7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 9 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规定,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时,联合体中任一个成员)、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项目设计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信息为准)。

在评标阶段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home)查询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时,联合体中任一个成员)或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经理或项目设计负责人被列为企业或个人诚信不良、黑名单、失信联合惩戒的,依法限制其投标。

近三年内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时,联合体中任一个成员)或其法定代表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以评标阶段“中国裁判文书”网站(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信息为准)。

3.8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时间:2026年8月 27日至2026年9月3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

4.2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线上报名:报名时所须提供以下材料: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③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④招标文件付款截图。(以上材料均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收件地址、招标文件项目名称及个人联系方式将以上资料用PDF的格式作为附件发送至邮箱,经招标代理机构核实后2个工作日内寄送招标文件(以到付方式寄送,邮费由购买人承担),同时把招标文件电子稿发送给购买人。

4.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2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9月28日9时30分。

注:请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向联系人获取《采购招标登记表》,发送时在邮件正文中注明(公司名称+联系电话及项目名称),以便后续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

联系人:刘 工

手  机:158-0162-0021

E_mail:ztgx200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