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就安阳市妇幼保健院物业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有关要求的投标人参加,现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1.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安阳市妇幼保健院物业服务项目
1.2 招标编号:AYSFYBJYCGB-2026-030ZWK
1.3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4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1.5 采购内容:
序号 采购内容 采购预算
(万元/年) 服务期限 服务地点
1 物业服务 268.19 2年,(合同每年签订1次,首年合同到期后,经医院对上年度联合考核评定结论合格后方能续签次年合同);服务开始时间:合同签订后的10日内完成进场,开始工作。 招标人指定地点
1.6 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现行行业标准与规范和招标文件要求;
1.7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2.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3.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投标人基础性资格要求;投标人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2.3.2 对投标人的限制性规定:
(1)无不良信用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均未列入)
开标会议结束后,招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以上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对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查询,投标人有上述任一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拒绝为无效投标。查询的网页内容将以截图或者拍照作为证据留存。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投标人或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相关信息;查询信息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等相关信息。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人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4)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3.《招标文件》的获取(现场报名)
3.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9月4日至2026年9月10日,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下同,周六日不办公)。
3.2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现场
3.3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的证明文件:
(1)单位负责人(证照列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经办时需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相应证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明、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非单位负责人(非证照列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经办时需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相应证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其中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
3.5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6年9月24日9:30:00(北京时间)。
其他:请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向联系人获取《采购招标登记表》,以便后续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
联系人:李 工
手 机:185 1519 3885
邮 箱:zbzx185@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