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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公告

郑州市农业科技创新中心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智能化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日期:2025-04-18 浏览次数:24

郑州市农业科技创新中心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智能化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郑州市农业科技创新中心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智能化工程标段编号25-GC-0072-01 )于202548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开标评标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该项目中标候选人(评标结果)情况公示如下:

一、中标候选人

1.1 中标候选人排序基本情况

排序

中标候选人名称

投标报价(元)

/投标费率(%)

项目负责人

  

  

(交货期/天)

1

河南延伸智慧城市数字技术有限公司牵头人

河南蜂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成员)

6121737.79

翟颂云

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软件和硬件验收标准

40

2

安迪盛智能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6120784.91

李勇

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软件和硬件验收标准

40

3

河南启恒科技有限公司牵头人

中玖科技有限公司(成员)

6123618.17

程春田

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软件和硬件验收标准

25日历日

1.2 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人员情况

序号

单位名称

姓名

人员类别

职务

身份证号码

职业资格证书

证书编号

1

河南延伸智慧城市数字技术有限公司牵头人

河南蜂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成员)

翟颂云

项目管理人员

项目负责人

412***********8721

二级注册建造师

241080910205

2

安迪盛智能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李勇

项目管理人员

项目负责人

410***********1317

一级注册建造师

1412014201518365

3

河南启恒科技有限公司牵头人

中玖科技有限公司(成员)

程春田

项目管理人员

项目负责人

410***********243X

二级注册建造师

241212291922

1.3 中标候选人企业业绩

无相关要求

1.4 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业绩

无相关要求

二、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2.1 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序号

标段编号

资格能力条件

 

25-GC-0072-01

1.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项目经理应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注册于投标人单位,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为投标人在职正式员工,与投标人签订了劳动合同,投标人为其缴纳了社会保险(提供社保缴纳证明);并出具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承诺(承诺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

3.财务要求:财务运行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时提供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企业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信誉要求:

4.1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并提供查询网页截图,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须提供网站查询打印页,打印页需包括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4.2 其他信誉要求:

1)自项目开始至投标截止时间内被列入环保失信黑名单的单位将取消投标资格。需承诺未被列入环保失信黑名单(由投标人出具承诺,格式自拟)。

2)投标人需承诺遵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且未被列入尚在执行期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由投标人出具承诺,格式自拟)。

3)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4)投标人需提供无行贿犯罪承诺书,内容应包含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格式自拟)。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公司基本信息)】。

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1)联合体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成员单位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成员单位确定资质等级(如有);

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联合体成员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单位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4)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负责签署本次投标文件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的除外),其他联合体各方必须对此予以认可。

5)本项目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含牵头人)。

2.2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情况

序号

标段编号

中标候选人名称

响应情况

1

25-GC-0072-01

河南延伸智慧城市数字技术有限公司牵头人

河南蜂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成员)

响应

2

25-GC-0072-01

安迪盛智能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响应

3

25-GC-0072-01

河南启恒科技有限公司牵头人

中玖科技有限公司(成员)

响应

三、废标情况及原因

无此项内容

四、报价修正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