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2-03 11:58 信息来源: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 原文链接地址
G345半塔至明光段一级公路建设工程咨询、勘察、设计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G345半塔至明光段一级公路建设工程咨询、勘察、设计项目
项目编号
czlagc202601-002
招标人
名称
来安县交通运输局
地址
来安县政务中心17楼
联系人及电话
魏云飞 :0550-5610055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来安永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来安县双创产业园A座3楼
联系人及电话
朱玉红:18019855623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
2026年2月2日08时50分
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联合体牵头人:中交公路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安徽省综合交通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联合体牵头人: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和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联合体成员:公路行业(特大桥梁)专业甲级
投标价(元)
柒佰伍拾贰万元整(7520000元)
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
姓名
项目负责人:方国强
技术负责人:陈虎成
证书名称
项目负责人:正高级工程师(桥梁工程)
技术负责人:正高级工程师(桥梁与隧道工程)
证书编号(注册编号)
项目负责人:1210190
技术负责人:1191023
工期(日历天)
365个日历天
质量标准
合格
投标人业绩
投标人业绩
项目名称:南充至成都高速公路扩容工程两阶段勘察设计
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2021年 8 月 26 日
高速公路(77.591公里)
项目负责人业绩
项目名称:乌鲁木齐绕城高速(西线)工程施工图设计
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2023 年 05 月11 日
项目负责人:方国强
高速公路(93.616公里)
第二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和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投标价(元)
柒佰叁拾万元整(7300000元)
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
姓名
项目负责人:孙海军
技术负责人:吴欣
证书名称
项目负责人: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路桥工程)
技术负责人:正高级工程师(交通运输工程)
证书编号(注册编号)
项目负责人:201701300008
技术负责人:201901300014
工期(日历天)
365个日历天
质量标准
合格
投标人业绩
投标人业绩
项目名称:安阳至罗山高速公路豫冀省界至原阳(兰原高速)段勘察设计 SJ-1
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2021年11月12日
高速公路(59.815KM)
项目负责人业绩
项目名称:S46 长兴至高淳高速公路宣城段施工图设计项目
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2024年3月29日
项目负责人:孙海军
高速公路(15.5公里)
第三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中交综合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和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投标价(元)
柒佰陆拾万元整(7600000元)
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
姓名
项目负责人:赵辉
技术负责人:张少杰
证书名称
项目负责人:正高级工程师(路桥设计)
技术负责人:高级工程师(岩土工程)
证书编号(注册编号)
项目负责人:1190154
技术负责人:4171226
工期(日历天)
365个日历天
质量标准
合格
投标人业绩
投标人业绩
项目名称:G331线布尔津至哈巴河公路建设项目(EPC模式)
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2021年6月25日
一级公路(69.355KM)
项目负责人业绩
项目名称:全州至容县公路(平南至容县段)PPP项目
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2023年12月1日
项目负责人:赵辉
高速公路(30.086公里)
公示时间
2026年2月4日-2026年2月6日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如公示第三日为休息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休息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招标代理费
收费标准
参考《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 号)80%执行,以最高限价(控制价)计算。
代理服务相关费用
代理费49000元 ;专家评审费 3970 元。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材料递交至来安永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来安县双创产业园A座3楼,联系人:朱玉红,联系电话:18019855623。
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异议,具体网址见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维权渠道。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提起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来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管局)监督股书面提起投诉,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投诉(http://ggzy.chuzhou.gov.cn/fwzn/011001/011001001/011001001003/20200221/77dfe016-d873-4f45-ad44-8932e6ed9f89.html),书面投诉材料(http://ggzy.chuzhou.gov.cn/fwzn/011001/011001001/011001001003/20200727/37bd7fea-dfd6-42e5-b32f-ad4de4e37da4.html)递交至来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管局)监督股,地址: 向阳路与双拥路交叉口来安县人防指挥中心联合体5楼,联系人: 孙刚 ,联系电话: 0550-5621650 。
投诉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提起投诉日期;
(4)投诉具体事项及事实依据、投诉请求和主张事项;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6)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应先提出异议的事项进行投诉的,应附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
(7)署名。
投诉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的,投诉书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附件:评标情况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