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2-03 18:02 信息来源: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 原文链接地址
滁州市南谯区独山水库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勘察设计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滁州市南谯区独山水库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勘察设计项目 | |
项目编号 | cznqgc202601-001 | |
招标人 | 名称 | 滁州市南谯区水利局 |
地址 | 安徽省滁州市南谯区乌衣镇政务新区1号楼 | |
联系人及电话 | 刘工:13695508180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安徽立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滁州市丰乐大道1899号皖东国际车城A区写字楼A6栋3楼 | |
联系人及电话 | 全晨曦:18075270227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开标时间 | 2026年2月2日08时30分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江苏省水利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甲级、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工程测量)甲级 | |
投标价(元)/费率(%) | 70% | |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 姓名 | 周亚军 |
证书名称 | 正高级工程师 | |
证书编号(注册编号) | 202001600006 | |
工期(日历天) | 70 | |
质量标准 | 达到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提出的设计要求,经相关部门批准认可 | |
企业业绩 | 项目名称:明光市分水岭水库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设计方案(2021-2022年) 业绩时间:2021年1月27日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项目名称:明光市分水岭水库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设计方案(2021-2022年)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牵头方:海南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成员方:河南省水务规划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牵头方: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甲级 成员方: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工程测量)甲级 | |
投标价(元)/费率(%) | 70% | |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 姓名 | 胡维芬 |
证书名称 | 正高级工程师 | |
证书编号(注册编号) | HN202409040010009 | |
工期(日历天) | 70 | |
质量标准 | 达到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提出的设计要求,经相关部门批准认可 | |
企业业绩 | 项目名称:牯牛背水库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实施方案(2021-2022年)编制、招标设计、施工设计等招标项目 业绩时间:2021年5月6号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项目名称:海南省大广坝灌区“十四五”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勘察设计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牵头方:山东沂蒙水利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成员方:连云港市水利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牵头方: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 成员方: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专业乙级、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乙级 | |
投标价(元)/费率(%) | 70% | |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 姓名 | 陈士全 |
证书名称 | 正高级工程师 | |
证书编号(注册编号) | 鲁190001833100030 | |
工期(日历天) | 70 | |
质量标准 | 达到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提出的设计要求,经相关部门批准认可 | |
企业业绩 | 项目名称:莒县仕峤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设计项目 业绩时间:2024年3月20日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项目名称:莒县仕峤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设计项目 |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如公示第三日为休息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休息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2026年2月3日至2026年2月6日 | |
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 | 参考滁公管【2023】19号《关于进一步明确代理费计取标准的通知》 | |
代理服务相关费用 | 10100.00元 |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材料递交至安徽立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滁州市丰乐大道1899号皖东国际车城A区写字楼A6栋3楼,联系人:全晨曦,联系电话:18075270227。 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异议,具体网址见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维权渠道。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
提起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滁州市南谯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书面提起投诉,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投诉(http://ggzy.chuzhou.gov.cn/fwzn/011001/011001001/011001001003/20200221/77dfe016-d873-4f45-ad44-8932e6ed9f89.html),书面投诉材料(http://ggzy.chuzhou.gov.cn/fwzn/011001/011001001/011001001003/20200727/37bd7fea-dfd6-42e5-b32f-ad4de4e37da4.html)递交至滁州市南谯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监督检查股,地址:滁州市龙蟠大道109号房产大厦二楼两区办公室,联系人:薛主任,联系电话:0550-3019566。 投诉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提起投诉日期; (4)投诉具体事项及事实依据、投诉请求和主张事项;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6)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应先提出异议的事项进行投诉的,应附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 (7)署名。 投诉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的,投诉书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
附件:评标情况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