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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公告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医院医疗废物处置服务(PSX26C00003)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26-02-12 浏览次数:10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医院医疗废物处置服务(PSX26C00003)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6-02-12 11:09 信息来源: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原文链接地址

一、项目号:PSX26C00003 采购执行编号:PSZC-DY-2026002 采购方式:单一来源二、项目名称: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医院医疗废物处置服务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号:1

供应商名称:重庆兴锐环境治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重庆市重庆市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保家镇彭水工业园区南区B42-01/01号地块

中标(成交)金额: 58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号:1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医院医疗废物处置服务 收集县医院本部(汉葭街道文庙街50号)、关口公共卫生院区(保家镇羊头铺居委4组)、体检中心(腾龙苑)三个院区内产生的感染性和损伤性医疗废物。按重庆市生态环境局、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医疗废物分类处置指南(试行)》(渝环[2016]453号)标准进行处置。 1、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它相关活动中产生的(841-001-01感染性废物和841-002-01损伤性废物)委托乙方进行收运及无害化处置。 2、将医疗废物运至处理场进行处置。 3、处置的医疗废物必须达到国家环保要求。 4、按照每2天收运一次的频次对甲方暂时储存间(点)内符合移交条件的医疗废物进行收运。 5、负责周转箱的清洗、维护,在甲方周转箱收运、处置过程中出现破损、丢失的,由乙方负责补足,甲方按原价支付周转箱费用。 1年。 按重庆市生态环境局、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医疗废物分类处置指南(试行)》(渝环[2016]453号)标准进行处置。
五、评审专家名单

无。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代理服务费总计:-

七、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及报价表

包号:1

供应商名称最终报价排序
重庆兴锐环境治理有限公司 580000 1
八、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医院

采购经办人:向闯

采购人电话:13330395556

采购人地址:彭水县汉葭街道文庙街50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代理机构:重庆市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

代理机构经办人:陈卫霖

代理机构电话:02378493000

代理机构地址:重庆市重庆市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宁小刚

项目联系人电话:0237849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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