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2-26 16:22 信息来源: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原文链接地址
贵港市港南区工业园区建设项目(二期)-江南大道(南环路-同济大道)配套设施完善工程
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贵港市港南区工业园区建设项目(二期)-江南大道(南环路-同济大道)配套设施完善工程 | 项目招标编号 | E4508002851004364001 |
招标人 | 贵港市利恒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需盖企业章及法人签字) | ||
建设单位 | 贵港市利恒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代建单位(如有) | /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新年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需盖企业章及法人签字)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建设内容包含照明工程、道路工程照明。工程建设内容为建设12m单臂镀锌钢杆路灯144套,15m三头镀锌钢杆路灯48套及配套照明接电井、电缆、绝缘护套电线、接地极等配套设施若干。道路工程为建设混凝土道路2064m²。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 ||
开标时间 | 2026年2月25日 | 开标地点 | 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6年 2月26 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6年3 月2日 |
预中标人 | 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非联合体) | 联合体 | 牵头人:/ |
成员单位:/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 ||
投标总价 | 人民币伍佰贰拾万零柒仟陆佰壹拾陆元叁角壹分(¥5207616.31) | ||
工期 | 12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符合国家市政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项目经理 | 王曙峰(注册编号:京1112019202003032;身份证号:130634********5051)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李雪阳(身份证号:410426********3514)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业绩:1、北部生态新区江湾大道道路及地下综合管廊工程;2、厦门东坪山健康步道(东山水库-环岛路段)景观提升工程(二标段);3、余信贵大道(贵溪段)路网工程PPP项目(I标段:贵溪至月湖段工程);4、南昌县莲西大道提升改造工程(斗南路~岱山东路)项目。 企业诚信综合分:100分。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贵港交投建设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 ||
投标总价 | 人民币伍佰贰拾壹万柒仟柒佰壹拾伍元伍角捌分(¥5217715.58) | ||
工期 | 12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符合国家市政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项目经理 | 蒙军远(注册编号:桂245161900021;身份证号:450802********7817)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蒙信源 (身份证号450821********2196)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业绩:1、贺州市生态新城核心区路网工程—长龙路(祥达一路~东胜路)、祥达一路(长龙路~站前大道);2、平南县大成工业园(支1-1线)基础设施项目;3、平南县大成工业园基础设施项目(进园2-1路、进园3-1路)。 企业诚信综合分:100分。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长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投标总价 | 人民币伍佰贰拾贰万零柒佰壹拾肆元柒角壹分(¥5220714.71) | ||
工期 | 12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符合国家市政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项目经理 | 吴超常(注册编号:桂245070805002;身份证号:452502********0273)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刘玲(身份证号:450802********2941)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业绩:1、贵港市新区三路东段(中山路至仙衣路)项目照明工程;2、贵港市覃塘区食用菌现代农业产业园产业配套设施项目工程;3、贵港市港北区大圩镇供水管网改造工程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企业诚信综合分:100分。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无 |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无 | ||
公示媒介 | 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贵港)、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公告发布媒介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介)发布。 | ||
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投诉受理部门 | 贵港市港南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5-4351006 |
一式5份。其中:招标人2份、招标代理单位1份、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1份、交易中心1份。
备注:1、以上身份证号在公示时应隐藏中间部分数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