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2-27 14:55 信息来源:重庆 原文链接地址
永川区2025年朱沱镇水渡滩片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示期:2026年2月 27日至 2026年3月2日)
项目标段名称 | 永川区2025年朱沱镇水渡滩片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最高限价 (或招标控制价) | 13135511.11元 | ||||
项目编码 | 50011820260109001020102 | ||||||
招标公告编号 | / | ||||||
招标人 | 重庆市永川区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服务中心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023-49899533 | ||||
招标代理机构 | 重庆潼川建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电话 | 15808090742 | ||||
中标候选人排序 | 名称 | 投标报价 | 工期 | 质量 | 拟任项目负责人 | ||
姓名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
第一名 | 陕西远景工程有限公司 | 12688903.73元 | 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 | 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 | 项目经理:陈景群 |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水利水电工程) | 陕261202140698 |
第二名 | 河南鼎恒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12896090.91元 | 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 | 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 | 项目经理:姚永磊 |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 | 豫241060800483 |
第三名 | 湖北浩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12347380.44元 | 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 | 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 | 项目经理:龚志勇 | 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建筑工程、水利水电工程) | 鄂1422019202003725 |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第一中标候选人:陕西远景工程有限公司 企业资质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企业业绩:余干县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3标 项目经理业绩:余干县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3标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鼎恒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企业资质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企业业绩:叶县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叶邑龙泉区) 项目经理业绩:叶县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叶邑龙泉区) 第三中标候选人:湖北浩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企业资质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企业业绩:2022年仙桃市郑场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项目经理业绩:2022年仙桃市郑场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
招标文件规定应公示的其他内容 | 未递交投标保证金且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中标候选人:陕西远景工程有限公司、河南鼎恒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湖北浩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否决投标情况: 资格评审不合格投标人名称及原因如下:河南清新建设有限公司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中,企业业绩名称为“十八门闸库区生态农业项目”,与招标文件“高标准农田工程”要求不符。根据招标文件“附件A:综合评估法否决投标情况一览表”中“A-3投标人的业绩须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的要求,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及“A-5投标人的项目经理资格须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的要求,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的规定,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重庆万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提供的技术负责人社保资料不清晰,根据招标文件“附件A:综合评估法否决投标情况一览表”中“A-6投标人的其他要求须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的要求,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的规定,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投标函及投标报价部分评审不合格投标人名称及原因如下:重庆市富博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因投标报价低于异常低价警戒线且未提供报价合理性说明,根据招标文件“附件A:综合评估法否决投标情况一览表”中“A-32投标人投标总报价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对应的异常低价警戒线的,应在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函部分中提供报价合理性说明,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该说明须明确低于最高限价85%的每一项清单子项及其具体原因、降幅比例,并提供包括但不限于成本发票、支付凭证、合同文本以及相应清单项的人工、材料、机械等费用构成明细表等相关证明材料(不得简单以设备自有闲置、亏本让利、低价占领市场、取得类似项目业绩等不具有实质性理由进行解释)。投标人提供的说明不得降低或者改变原设计方案、技术工艺、施工标准,不得影响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结算等正常履约。投标人投标总报价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对应的异常低价警戒线的,投标人未提供报价合理性说明或者提供的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的规定,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
中标候选人 评标情况 | 中标候选人初步评审(资格评审、形式评审、响应性评审)均合格,技术部分、商务部分、投标报价按招标文件进行评审打分。 | ||||||
提出异议的 渠道和方式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重庆市永川区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服务中心(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023-49899533 )提出异议。 | ||||||
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或者部分投标被否决导致有效投标人不足三个的竞争性论证情况(如有) | 无。 | ||||||
招标人(盖章): 重庆市永川区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服务中心
2026年2月27日 |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重庆潼川建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2月 27日 |
注:1.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对填写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一致性负责。
2.发布媒介和电子招标交易平台应当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负责。
3.中标候选人公示纸质文本须加盖单位公章,多页还应加盖骑缝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