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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公告

招远市尾矿库风险隐患治理项目勘察测量服务招远市尾矿库风险隐患治理项目勘察测量服务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日期:2026-03-02 浏览次数:6

招远市尾矿库风险隐患治理项目勘察测量服务招远市尾矿库风险隐患治理项目勘察测量服务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6-03-02 14:30 信息来源: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原文链接地址

全省招标类信息系统
招远市尾矿库风险隐患治理项目勘察测量服务 招远市尾矿库风险隐患治理项目勘察测量服务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招远市尾矿库风险隐患治理项目勘察测量服务项目编号:E3706002318008811
工程地址:招远市
建设规模:招远市尾矿库风险隐患治理项目勘察测量服务,拟对招远市8座尾矿库(玲珑镇黄金矿业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吕格庄分公司第二尾矿库、玲珑镇黄金矿业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金欧大蒋家尾矿库、玲珑镇黄金矿业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温家尾矿库、玲珑镇黄金矿业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薛家选厂第二尾矿库、阜山黄金矿业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栾家沟分公司尾矿库、阜山黄金矿业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吕家大圆顶尾矿库、阜山黄金矿业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栾家店分公司尾矿库、齐山黄金矿业有限公司尾矿库)开展地形测绘及工程勘察。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建设单位:招远市应急管理局
联系人:刘坤联系电话:18153539515
招标单位:招远市应急管理局
联系人:刘坤联系电话:0535-8255335
招标代理机构: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翟英杰、初宇鑫联系电话:0535-6892768
开标时间:2026年02月13日 09:00
开标地点: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远分中心第1开标室
投标单位技术标评委1技术标评委2技术标评委3技术标评委4技术标评委5技术标得分商务标得分资信标得分总得分
山东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六地质大队(山东省第六地质矿产勘查院),烟台建筑设计有限公司50.44546.85048.548.1429.9816.094.12
山东东信岩土工程有限公司47.839.941.346.544.54430.012.086.0
烟台金宇岩土有限责任公司47.23939.1474443.2629.9811.584.74
投标人名称资质等级投标总报价(元/费率)投标报价说明质量工期/天
山东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六地质大队(山东省第六地质矿产勘查院),烟台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其他-其他,工程勘察-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1569860.0000符合国家、省、市和地方现行的相关标准规范及招标人要求,成果资料须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所有成果资料并通过审查。
山东东信岩土工程有限公司工程勘察-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工程勘察-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1571260.0000符合国家、省、市和地方现行的相关标准规范及招标人要求,成果资料须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所有成果资料并通过审查。
烟台金宇岩土有限责任公司工程勘察-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工程勘察-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1572926.0000符合国家、省、市和地方现行的相关标准规范及招标人要求,成果资料须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所有成果资料并通过审查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地址承揽时间(合同签订时间)
山东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六地质大队(山东省第六地质矿产勘查院),烟台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山东东信岩土工程有限公司
烟台金宇岩土有限责任公司
序号荣誉名称发奖机关公布地址获奖时间
山东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六地质大队(山东省第六地质矿产勘查院),烟台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山东东信岩土工程有限公司
烟台金宇岩土有限责任公司
序号姓名岗位证书编号专业任职阶段备注
山东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六地质大队(山东省第六地质矿产勘查院),烟台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山东东信岩土工程有限公司
烟台金宇岩土有限责任公司
序号投标单位名称资质等级项目经理投标总报价得分
1山东永固勘察施工工程有限公司工程勘察-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工程勘察-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刘艳军1578000(元)
序号投标人名称否决投标原因
1山东永固勘察施工工程有限公司
七、公示时间:2026年02月13日 15:00:00 - 2026年02月23日 15:00:00
八、异议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等规定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04年6月21日颁布)的有关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定)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采用“评定分离” 模式的,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逾期将不予受理。(提出异议链接)
九、投诉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等规定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04年6月21日颁布)的有关规定,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投诉事项未向建设单位提出异议的,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不予受理。(提出投诉链接)
十、评审过程中的其他事项 评标报告(上传).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