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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公告

宏琳厝创建4A级景区标识标牌及文旅融合提升项目结果公告(采购包1)

发布日期:2026-03-02 浏览次数:13

宏琳厝创建4A级景区标识标牌及文旅融合提升项目结果公告(采购包1)

发布时间:2026-03-02 11:10 信息来源: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原文链接地址

一、项目编号:[350124]HSXM[GK]2025001二、项目名称:宏琳厝创建4A级景区标识标牌及文旅融合提升项目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中标(成交)金额评审总得分
闽清新饰界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福建省闽清县梅城镇南山路382-5号729,326.00元99.70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宏琳厝创建4A级景区标识标牌及文旅融合提升项目):

货物类(闽清新饰界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品目号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报价明细内容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单位单价(元)金额(元)
1-1其他标志宏琳厝创建4A级景区标识标牌及文旅融合提升宏琳厝创建4A级景区标识标牌及文旅融合提升新饰界按需求定制1729,326.0000729,326.00
五、评审专家名单:
采购人代表:林清炎
评审专家:黄金虎柳丹枫林文霖李延贵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以中标(成交)通知书规定的中标(成交)总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2)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的标准:100(万元)以下收费费率标准:1.50%,不足5000元的按5000元计算。(3)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方式:中标(成交)供应商应按规定的标准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清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以银行转账、电汇、汇票等非现金方式支付。(4)招标代理服务费缴交银行账号:开户名:福建火山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总行大厦营业部,账号:117010100100458598。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宏琳厝创建4A级景区标识标牌及文旅融合提升项目:1.0939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资格审查小组对各投标人资格性进行审查:各投标人的资格审查均合格。
2、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符合性要求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各投标人的符合性审查均合格。
3、采购结果确定日期:2026年03月02日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闽清县坂东镇人民政府

地址:坂东镇政府路1号

联系方式:15005050188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火山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王庄街道福新中路75号永同昌大厦11层05、06室

联系方式:0591-836666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鹭、何丹萍、林龙宇、许灿军

电话:0591-83666679

福建火山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3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