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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公告

南陵县汽车零部件绿色铸造工厂项目--铸铁车间及相关附属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日期:2026-03-05 浏览次数:7

南陵县汽车零部件绿色铸造工厂项目--铸铁车间及相关附属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6-03-05 11:40 信息来源:安徽 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名称

南陵县汽车零部件绿色铸造工厂项目--铸铁车间及相关附属

项目编号

WH230FJ26SG0055

标段名称

南陵县汽车零部件绿色铸造工厂项目--铸铁车间及相关附属

标段编号

WH230FJ26SG005501

招标人

名称

南陵县龙潭汽车零部件产业园有限公司

地址

安徽省芜湖市南陵县许镇镇工业集中区9号

联系人及电话

杜滔
  0553-2390159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芜湖硕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芜湖市湾�b区南城新天地3栋220室

联系人及电话

王芳、罗涛
  18955389924、15955193323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

2026年3月4日

定标备选单位一

单位名称

安徽宏疆建设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芜湖骏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投标报价(元)

60928966.66

项目负责人

陈立平

证书编号:皖1322013201400743

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工期(天)

210

质量承诺

合格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年产2亿条新型包装材料生产项目工程;

中科微至智能装备产业园二期项目二标段新建厂房项目。

规定公示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

规定公示的
  单位奖项

中科微至智能装备产业园二期项目B2厂房荣获2024年度安徽省建设工程“黄山杯”奖(省优质工程)

定标备选单位二

单位名称

安徽航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建邦技术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投标报价(元)

61070884.74

项目负责人

章庆

证书编号:皖1342017201723303

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工期(天)

210

质量承诺

合格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于都县装配式钢结构标准厂房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

海南海大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特种水产饲料生产项目(锅炉房,消防泵房、发电机房,原料车间,1号车间,门卫辅助房,成品车间)。

规定公示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

规定公示的
  单位奖项

航天・未来城10-16#楼及地下室市级优质工程奖。

定标备选单位三

单位名称

芜湖奕乐建筑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广东华辉建设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投标报价(元)

61017099.11

项目负责人

高光宏

证书编号:皖1452016201607717

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工期(天)

210

质量承诺

合格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广州市路福市政道路工程有限公司年产沥青混合料40万吨建设项目厂房(自编号A-1~A-5)、办公楼(自编号B-1~B-2)、宿舍楼(自编号C-1)、电房(自编号D-1);

肇庆高新区库博精密科技有限责任公司1号楼厂房、2号楼综合楼。

规定公示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

规定公示的
  单位奖项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附设肇庆外国语学校(二期)中学宿舍工程评定为2021年度肇庆市建设工程优质奖。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公示时间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1、样本值单位:芜湖奕乐建筑有限公司、陕西建工第一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芜湖市昊成建设有限公司、安徽建英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安徽宏疆建设有限公司、福建省二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安徽航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瑞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安徽品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南天建设有限公司;

2、基准价:61924468.3;

3、排名不分先后,按单位名称拼音顺序。

提示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2018]11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联系电话:0553-3121232。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