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3-05 11:40 信息来源:安徽 原文链接地址
南陵县汽车零部件绿色铸造工厂项目--铸铁车间及相关附属 | ||
项目编号 | WH230FJ26SG0055 | |
标段名称 | 南陵县汽车零部件绿色铸造工厂项目--铸铁车间及相关附属 | |
标段编号 | WH230FJ26SG005501 | |
招标人 | 名称 | 南陵县龙潭汽车零部件产业园有限公司 |
地址 | 安徽省芜湖市南陵县许镇镇工业集中区9号 | |
联系人及电话 | 杜滔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芜湖硕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芜湖市湾�b区南城新天地3栋220室 | |
联系人及电话 | 王芳、罗涛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开标时间 | 2026年3月4日 | |
定标备选单位一 | 单位名称 | 安徽宏疆建设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芜湖骏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 |
投标报价(元) | 60928966.66 | |
项目负责人 | 陈立平 | |
证书编号:皖1322013201400743 | ||
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 ||
工期(天) | 210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年产2亿条新型包装材料生产项目工程; 中科微至智能装备产业园二期项目二标段新建厂房项目。 | |
规定公示的 | 无 | |
规定公示的 | 中科微至智能装备产业园二期项目B2厂房荣获2024年度安徽省建设工程“黄山杯”奖(省优质工程) | |
定标备选单位二 | 单位名称 | 安徽航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建邦技术集团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 |
投标报价(元) | 61070884.74 | |
项目负责人 | 章庆 | |
证书编号:皖1342017201723303 | ||
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 ||
工期(天) | 210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于都县装配式钢结构标准厂房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 海南海大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特种水产饲料生产项目(锅炉房,消防泵房、发电机房,原料车间,1号车间,门卫辅助房,成品车间)。 | |
规定公示的 | 无 | |
规定公示的 | 航天・未来城10-16#楼及地下室市级优质工程奖。 | |
定标备选单位三 | 单位名称 | 芜湖奕乐建筑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广东华辉建设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 |
投标报价(元) | 61017099.11 | |
项目负责人 | 高光宏 | |
证书编号:皖1452016201607717 | ||
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 ||
工期(天) | 210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广州市路福市政道路工程有限公司年产沥青混合料40万吨建设项目厂房(自编号A-1~A-5)、办公楼(自编号B-1~B-2)、宿舍楼(自编号C-1)、电房(自编号D-1); 肇庆高新区库博精密科技有限责任公司1号楼厂房、2号楼综合楼。 | |
规定公示的 | 无 | |
规定公示的 |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附设肇庆外国语学校(二期)中学宿舍工程评定为2021年度肇庆市建设工程优质奖。 | |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 无 |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 |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 1、样本值单位:芜湖奕乐建筑有限公司、陕西建工第一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芜湖市昊成建设有限公司、安徽建英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安徽宏疆建设有限公司、福建省二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安徽航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瑞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安徽品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南天建设有限公司; 2、基准价:61924468.3; 3、排名不分先后,按单位名称拼音顺序。 | |
提示 |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2018]11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联系电话:0553-3121232。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