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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公告

海棠别院2号楼北梯更新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日期:2026-03-05 浏览次数:4

海棠别院2号楼北梯更新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6-03-05 13:26 信息来源: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原文链接地址

海棠别院2号楼北梯更新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海棠别院2号楼北梯更新项目

项目编号:2026AFLAZ50084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60205

开标日期: 20260304

 

海棠别院2号楼北梯更新项目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安徽启瑞电梯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大连路1120B11401

投标报价:人民币贰拾伍万元整(¥250000.00元)

质量:合格

交货及安装周期:90个日历天

备注:其他详见附件。

 

招标人:合肥市庐阳区藕塘小区(中区)第二届物业管理委员会

 址:合肥市庐阳区固镇路与颍上路交口海棠别院

 编:230001

联系人:武工

 话:13349205650

 

招标代理机构:盛唐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址:合肥市包河区福州路3436号千城大厦7

 编:230001

联系人:施威

 话:13731802810

 

公示期:20260305日至20260309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可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包河区福州路3436号千城大厦7楼,联系人:施女士,联系电话:13731802810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电子服务系统网上投诉功能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督查处提出投诉,联系人:袁工,联系电话:0551-66223530;联系人:常工,联系电话:0551-66223680【项目地点在合肥行政区域以外的项目:向项目所在地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20260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