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3-06 15:37 信息来源: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原文链接地址
“古邑新川”乡村振兴示范带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检验监测中标候选人公示
投资项目代码 | 2503-441622-04-01-561958 | ||||||||||||||||
投资项目名称 | “古邑新川”乡村振兴示范带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
招标项目名称 | “古邑新川”乡村振兴示范带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检验监测 | ||||||||||||||||
标段(包)名称 | “古邑新川”乡村振兴示范带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检验监测 | ||||||||||||||||
公示名称 | “古邑新川”乡村振兴示范带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检验监测中标候选人公示 | ||||||||||||||||
开标日期 | 2026-03-06 | ||||||||||||||||
评标情况 |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中嘉(广东)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 | 下浮率1.00% | ||||||||||||||||
质量承诺 | 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和合同文件及技术要求独立、公正、有效地开展检测业务,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交质量合格的检测报告成果资料,并对其负责。 | 服务期限 | 本检测服务期限从本工程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全部施工内容完成,并将全部成果交招标人验收合格止,若工程施工工期滞后则本项目服务期限顺延到所有内容完成并成果验收合格为止。 |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欧阳为刚 | 资质资格 | 高级工程师,证书编号:2300101198480 | ||||||||||||||
业绩 |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完全响应 | |||||||||||||||
业绩情况 |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广东建科源胜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 | 下浮率0.59% | ||||||||||||||||
质量承诺 | 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和合同文件及技术要求独立、公正、有效地开展检测业务,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交质量合格的检测报告成果资料,并对其负责。 | 服务期限 | 本检测服务期限从本工程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全部施工内容完成,并将全部成果交招标人验收合格止,若工程施工工期滞后则本项目服务期限顺延到所有内容完成并成果验收合格为止。 |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曾辉 | 资质资格 | 高级工程师,证书编号:2400101278182 | ||||||||||||||
业绩 |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完全响应 | |||||||||||||||
业绩情况 |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广东冠道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 | 下浮率0.86% | ||||||||||||||||
质量承诺 | 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和合同文件及技术要求独立、公正、有效地开展检测业务,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交质量合格的检测报告成果资料,并对其负责。 | 服务期限 | 本检测服务期限从本工程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全部施工内容完成,并将全部成果交招标人验收合格止,若工程施工工期滞后则本项目服务期限顺延到所有内容完成并成果验收合格为止。 |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刘凤起 | 资质资格 | 高级工程师,证书编号:2025B07591 | ||||||||||||||
业绩 |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完全响应 | |||||||||||||||
业绩情况 | / | ||||||||||||||||
异议受理部门 | 龙川县农业农村局 | 联系地址 | 河源市龙川县老隆镇中山东路60号 | ||||||||||||||
异议受理部门 联系人 | 刘先生 | 联系电话 | 0762-6886299 | ||||||||||||||
招标投标 监督部门 | 龙川县发展和改革局 | 联系电话 | 0762-6887322 | ||||||||||||||
联系地址 | 河源市龙川县中山东路20号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6年03月07日 | 公示结束日期 | 2026年03月09日 | ||||||||||||||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
龙川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03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