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3-09 16:42 信息来源: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 原文链接地址
凤阳县大型货车驿站建设项目(三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凤阳县大型货车驿站建设项目(三次) | |
项目编号 | czfygc202602-007 | |
招标人 | 名称 | 凤阳县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
地址 | 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府城镇仁爱路与社稷坛路交叉口 | |
联系人及电话 | 曹主任 18855049684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安徽省明中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总工会北楼3楼业务室 | |
联系人及电话 | 卜旭东、尹宝林 13605692650、18855166293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开标时间 | 2026年3月6日9时10分 | |
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河南裕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方:安徽益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
投标价(元)/费率(%) | 45500654.00元 | |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武帅、孙敬武 |
证书名称 |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建筑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 | |
证书编号 (注册编号) | 豫241161716588、B202209071101731 | |
工期(日历天) | 不高于240个日历天 | |
质量标准 | 合格(具体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投标人业绩 | /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 | |
投标人奖项 | / | |
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江西晨缘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方:安徽滨江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
投标价(元)/费率(%) | 45522946.55元 | |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余福生、叶华雄 |
证书名称 |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建筑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 | |
证书编号 (注册编号) | 赣2362021202297645、NO.6275719 | |
工期(日历天) | 不高于240个日历天 | |
质量标准 | 合格(具体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投标人业绩 | /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 | |
投标人奖项 | / | |
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华赣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方:安徽耀涵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
投标价(元)/费率(%) | 45504644.12元 | |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饶飞鹏、王小明 |
证书名称 |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建筑工程管理专业高级工程师 | |
证书编号 (注册编号) | 赣2362021202290914、36202212052177 | |
工期(日历天) | 不高于240个日历天 | |
质量标准 | 合格(具体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投标人业绩 | /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 | |
投标人奖项 | / |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如公示第三日为休息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休息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 |
招标代理费 收费标准 | 参考《关于进一步明确代理费计取标准的通知》(滁公管综〔2023〕19号)的100%收取 | |
代理服务相关费用 | 代理服务费:104464.33元;专家评审费:4380.00元;论证费:无;其他费用:无 |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递交材料至 安徽省明中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总工会北楼3楼业务室 ;联系人: 卜旭东、尹宝林 ;联系电话: 13605692650、18855166293 。 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异议,具体网址见滁州市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维权渠道。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
提起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 凤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共资源交易监督股 书面提起投诉,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投诉(http://ggzy.chuzhou.gov.cn/fwzn/011001/011001001/011001001003/20200221/77dfe016-d873-4f45-ad44-8932e6ed9f89.html),书面投诉材料(http://ggzy.chuzhou.gov.cn/fwzn/011001/011001007/011001007003/20200412/e8d74230-362f-4543-b240-a5203b9752e8.html)递交至 凤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共资源交易监督股 ,地址: 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凤阳分中心监督管理股 ,联系人: 宋主任 ,联系电话: 0550-6367823 。 投诉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提起投诉日期; (4)投诉具体事项及事实依据、投诉请求和主张事项;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6)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应先提出异议的事项进行投诉的,应附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 (7)署名。 投诉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的,投诉书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
附件:评标情况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