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3-17 17:03 信息来源:江苏 原文链接地址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 1 | 新北区罗溪鹏鹏饭店 | 92320411MAEHJPJT8G | 新北区罗溪镇汤庄桥社区团结西路28号 | 94.56(均分制) | 2790000元 |
| 服务类 |
名称:新桥派出所食堂餐饮保障服务(2026年-2028年)项目 服务范围:新桥派出所食堂餐饮保障服务(2026年-2028年)项目,包括但不限于食堂服务和设备维护、垃圾清运、场地保洁等服务 服务要求:根据采购文件及采购人要求 服务时间: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其中服务期第一年的前三个月为试用期,试用期满须经采购人考核,考核不合格,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每年合同期满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服务标准:根据采购文件及采购人要求 |
何丹、张泓、马颖
100万以内按中标金额的1.5%收取,100万-500万按中标金额的0.8%收取。服务类项目代理服务费按年中标金额*服务费率*服务年限计算。本项目服务费为41850元。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无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常州市新北区新桥街道办事处(本级)
单位地址:常州市新北区华山北路77号
联系人:马女士
联系电话:0519-859100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常州金诚招投标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新北区汉江路368号金城大厦1910室
联系人:陆莹
联系电话:0519-8518555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陆莹
电话:0519-85185550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