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3-17 17:02 信息来源: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 原文链接地址
汊河镇董青村标准化厂房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汊河镇董青村标准化厂房项目
项目编号
czlagc202602-002
招标人
名称
来安县汊河镇人民政府
地址
来安县汊河镇
联系人及电话
杨进:0550-2356581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来安永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来安县双创产业园A座3楼
联系人及电话
朱玉红:18019855623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
2026年3月16日08时50分
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联合体牵头人:安徽邦龙建业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来安县福安机动车检验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联合体牵头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联合体成员: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联合体成员:有效的营业执照
投标价(元)
下浮率:15.82%
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
姓名
设计负责人:陈鸿
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陈波
证书名称
设计负责人:一级注册建筑师
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证书编号(注册编号)
设计负责人:20123202028
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
皖1342022202301681
工期(日历天)
180个日历天
质量标准
合格
投标人业绩
/
第二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联合体牵头人:安徽强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浙江新中环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来安县颐和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联合体牵头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联合体成员: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联合体成员:有效的营业执照
投标价(元)
下浮率:15.83%
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
姓名
设计负责人:柏丽
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储海云
证书名称
设计负责人:一级注册建筑师
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证书编号(注册编号)
设计负责人:20193302613
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皖2342018202069888
工期(日历天)
180个日历天
质量标准
合格
投标人业绩
/
第三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联合体牵头人:安徽广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智诚建科设计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联合体牵头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联合体成员: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投标价(元)
下浮率:16.88%
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
姓名
设计负责人:郑恒
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王文卿
证书名称
设计负责人:一级注册建筑师
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证书编号(注册编号)
设计负责人:20225200523
施工负责人:皖2342022202207825
工期(日历天)
180个日历天
质量标准
合格
投标人业绩
/
公示时间
2026年3月18日-2026年3月20日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如公示第三日为休息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休息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招标代理费
收费标准
参考《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 号)80%执行,以最高限价(控制价)计算。
代理服务相关费用
代理费37000元 ;专家评审费4470 元。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材料递交至来安永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来安县双创产业园A座3楼,联系人:朱玉红,联系电话:18019855623。
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异议,具体网址见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维权渠道。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提起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来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管局)监督股书面提起投诉,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投诉(http://ggzy.chuzhou.gov.cn/fwzn/011001/011001001/011001001003/20200221/77dfe016-d873-4f45-ad44-8932e6ed9f89.html),书面投诉材料(http://ggzy.chuzhou.gov.cn/fwzn/011001/011001001/011001001003/20200727/37bd7fea-dfd6-42e5-b32f-ad4de4e37da4.html)递交至来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管局)监督股,地址: 向阳路与双拥路交叉口来安县人防指挥中心联合体5楼,联系人: 孙刚 ,联系电话: 0550-5621650 。
投诉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提起投诉日期;
(4)投诉具体事项及事实依据、投诉请求和主张事项;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6)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应先提出异议的事项进行投诉的,应附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
(7)署名。
投诉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的,投诉书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附件:评标情况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