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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公告

广西平桂扶贫生态移民与棚改结合示范性新城路网工程一期项目西湾大道C段(重新招标)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日期:2026-03-20 浏览次数:24

广西平桂扶贫生态移民与棚改结合示范性新城路网工程一期项目西湾大道C段(重新招标)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6-03-19 10:04 信息来源: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名称

广西平桂扶贫生态移民与棚改结合示范性新城路网工程一期项目西湾大道C段(重新招标)

项目招标编号

E4511002871003010001001

招标人

贺州市平顺道路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

贺州市平顺道路建设有限公司

代建单位

/

招标类别

委托招标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建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结构类型及规模

新建西湾大道C段城市次干路,道路走向基本为南北向,起点K0+300接希望路西侧延长线(不包含该交叉口),终点K0+540接西发街西侧延长线,沿线与西湾煤矿一支路相交,道路全长约240m,道路红线宽度为30m。建设内容包含道路工程、绿化工程、给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等。

开标时间

2026年03月18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

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

公示开始时间

20260319

公示截止时间

20260324

中标人

广西贺州市博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非联合体

联合体

牵头人:/

成员单位:/

中标

候选人

情况

第一

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广西贺州市博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单位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投标总价

3970901.57元

工期

120(日历天)

质量等级

合格

项目经理

张壮干(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编号:桂245131331784注册专业市政公用工程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桂建安B(20140007212;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号码:45242619******4276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陆李珍(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桂建安C3(2021)4005223;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号码:45012219******1846)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

/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

本项目执行广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企业及监理企业信用评价办法(桂建发【2024】5号)的规定,招标人可按自愿原则,不应用信用评价结果评标时各投标人“诚信综合评价分”满分分值计。

第二

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广西朝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单位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投标总价

3969730.61

工期

120(日历天)

质量等级

合格

项目经理

唐宇阳(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编号:桂245111900033注册专业市政公用工程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桂建安B(20190002226;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号码:42011119******4219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卢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桂建安C3(20190017707;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号码:45088119******4419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

/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

本项目执行广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企业及监理企业信用评价办法(桂建发【2024】5号)的规定,招标人可按自愿原则,不应用信用评价结果,,评标时各投标人“诚信综合评价分”满分分值计。

 

 

 

第三

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广西利政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单位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投标总价

3972897.34元

工期

120(日历天)

质量等级

合格

项目经理

李喜聘(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编号:桂245171866848注册专业市政公用工程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桂建安B(2022)0004340;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号码:45242419******1877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陈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桂建安C3(20214002934;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号码:45242419******0011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

/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

本项目执行广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企业及监理企业信用评价办法(桂建发【2024】5号)的规定,招标人可按自愿原则,不应用信用评价结果,评标时各投标人“诚信综合评价分”满分分值计。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其依据

无。

其他公示内容

无。

公示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贺州)及广西贺州市平桂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异议和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投诉受理部门

贺州市平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投诉受理电话

07748838617

 

招标人:贺州市平顺道路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建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2026年0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