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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公告

洛宁县凤翼镇人民政府2025年洛宁县凤翼镇滨河产业带生产道路连片建设项目-成交公告

发布日期:2026-03-24 浏览次数:6

洛宁县凤翼镇人民政府2025年洛宁县凤翼镇滨河产业带生产道路连片建设项目-成交公告

发布时间:2026-03-24 14:00 信息来源:河南 原文链接地址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洛宁竞磋-2026-5
2、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洛宁县凤翼镇滨河产业带生产道路连片建设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03月11日
5、评审日期:2026年03月24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采购内容供应商名称地 址中标金额单位备注信息
洛宁政采磋商(2026)0008号-12025年洛宁县凤翼镇滨河产业带生产道路连片建设项目,主要内容为道路拆除、新建砼路面等工程;天蓝建设有限公司河南省安阳市滑县王庄镇车店村村委会88号1,488,500.00 评审总得分:95.33分
序号名称施工范围施工工期项目经理执业证书信息
12025年洛宁县凤翼镇滨河产业带生产道路连片建设项目工程量清单、图纸及磋商文件范围内全部内容;60日历天;徐畅豫241182049408
三、评审专家名单
杨涛军、张永杰、肖贵兴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参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文的规定向代理机构支付。
收费金额:16,885.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2、成交供应商应在发布成交结果公告的,1个工作日内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的,视同第1个工作日内已领取。《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人完成合同的签订。 3、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监管部门:洛宁县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洛宁县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66231378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洛宁县凤翼镇人民政府
地址:洛宁县凤翼镇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方式:0379-662377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宣哲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洛阳片区高新区九都路与孙辛路交叉口北航科技园1-2栋1204号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方式:0379-8088265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方式:0379-80882650
1488500.0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