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4-03 11:10 信息来源: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 原文链接地址
(招标编号:HJZB2601-011)
公示结束时间:2026年04月06日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阿房宫光储充一体综合充电站项目施工: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 1 名:陕西路桥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39.589026万元,质量: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工期/交货期/服务期:30天;
中标候选人第 2 名:陕西交控芳德建设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36.698224万元,质量: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工期/交货期/服务期:30天;
中标候选人第 3 名:陕西五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40.365334万元,质量: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工期/交货期/服务期:30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陕西路桥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刘波二级注册建造师:陕261242409446;
中标候选人(陕西交控芳德建设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陈远征二级注册建造师:陕261202136074;
中标候选人(陕西五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李航二级注册建造师:陕261131552940;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陕西路桥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陕西交控芳德建设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陕西五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陕西路桥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第一中标候选人;
中标候选人(陕西交控芳德建设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第二中标候选人;
中标候选人(陕西五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第三中标候选人;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书应该包含以下内容:1、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招标的投标单位和其他利害关系人。2、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3、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3.1、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3.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和依据,相关请求及主张;3.3、相关证明材料;3.4、送达的日期应该合法有效;3.5、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退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用不退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异议送达地点和联系方式:西安市高新区唐延路 35 号旺座现代城 C 座 2604 室。电话:029-88765319。
三、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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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陕西西咸交通建设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电话 029-33227703。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陕西西咸交通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陕西省西咸新区沣西新城西部云谷二期 3 号楼 13 层 1306 室
联 系 人:陈皎
电 话:029-33223612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海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西安市高新区唐延路 35 号旺座现代城 C 座 2604 室
联 系 人: 魏玉才、宫晨晨
电 话: 029-88765319
电子邮件: 1109287686@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