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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公告

烟台黄渤海新区乡村产业融合及基础设施提升项目-连村路畅通工程烟台黄渤海新区乡村产业融合及基础设施提升项目-连村路畅通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日期:2026-04-13 浏览次数:22

烟台黄渤海新区乡村产业融合及基础设施提升项目-连村路畅通工程烟台黄渤海新区乡村产业融合及基础设施提升项目-连村路畅通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6-04-13 20:29 信息来源: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原文链接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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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黄渤海新区乡村产业融合及基础设施提升项目-连村路畅通工程 烟台黄渤海新区乡村产业融合及基础设施提升项目-连村路畅通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烟台黄渤海新区乡村产业融合及基础设施提升项目-连村路畅通工程项目编号:E3706002318008915
工程地址:潮水镇
建设规模:本项目为烟台黄渤海新区乡村产业融合及基础设施提升项目-连村路畅通工程。该项目富阳蔡家桥位于县道X031,与富阳河斜交55°,桥总长35.37m(包含两侧耳墙),桥宽8.5m,范家桥位于县道X026,与范家河正交,桥总长24.8m(包含两侧耳墙),桥宽9m,主要包括旧桥拆除、护坡拆除、拆除垃圾外运、新建护坡、新建桥梁、新建施工便道、施工便道拆除、通讯工程迁改等内容。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建设单位: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潮水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崔立杰联系电话:0535-6396390
招标单位: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潮水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崔立杰联系电话:0535-6396390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铭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鲁慧联系电话:0535-2105151
开标时间:2026年04月10日 09:00
开标地点: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发区分中心第一开标舱
投标单位技术标评委1技术标评委2技术标评委3技术标评委4技术标评委5技术标得分商务标得分报价得分总得分
烟台永德市政工程有限公司35.635.935.836.835.835.9860095.98
山东德通路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31.934.934.329.429.832.0660092.06
山东昆嵛路桥工程有限公司31.234.431.529.430.131.3260-
投标人名称资质等级投标总报价(元/费率)投标报价说明质量工期/天
烟台永德市政工程有限公司5708625.2900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自接到招标人开工令之日起120日历天内完工
山东德通路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5746195.7000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120日历天,自接到招标人开工令之日起 120 日历天内完工。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地址承揽时间(合同签订时间)
烟台永德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山东德通路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序号荣誉名称发奖机关公布地址获奖时间
烟台永德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山东德通路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序号姓名岗位证书编号专业任职阶段备注
烟台永德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1胡勤金技术负责人(1)1106**********0822(2)鲁交安B******4486(1)/(2)/
2金显丹项目经理(1)1045**********0180(2)鲁交安B******0644(3)鲁137*********5107(1)/(2)/(3)公路工程
3冷建胜安全员(1)1045**********1209(2)鲁交安C******3536(1)/(2)/
山东德通路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姚亮技术负责人(1)威170*****0149(2)鲁交安B******0527(1)/(2)/
2林文超安全员(1)鲁交安C******1550(2)威170*****0147(1)/(2)/
3仇玉虎项目经理(1)鲁137*********1027(2)鲁交安B******0256(1)公路工程(2)/
序号投标单位名称资质等级项目经理投标总报价得分
1烟台兴路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盖瑞6174972.74(元)60
2山东昆嵛路桥工程有限公司王清鑫60
序号投标人名称否决投标原因
1烟台兴路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其他原因:投标报价超过控制价
七、公示时间:2026年04月10日 15:00:00 - 2026年04月13日 15:00:00
八、异议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等规定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04年6月21日颁布)的有关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定)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采用“评定分离” 模式的,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逾期将不予受理。(提出异议链接)
九、投诉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等规定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04年6月21日颁布)的有关规定,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投诉事项未向建设单位提出异议的,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不予受理。(提出投诉链接)
十、评审过程中的其他事项 评标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