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4-15 09:45 信息来源: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原文链接地址
一、项目编号:330681263120010000010-诸广和2026-03-13
二、项目名称:枫桥镇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氛围营造提升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 1 | 总价:6429018(元) | 浙江浙法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 体育场路178号浙报大院C座1912室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1 | 枫桥镇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氛围营造提升采购项目 | 枫桥镇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氛围营造提升采购项目 | 枫桥镇社会综合治理中心(简称“综治中心”)位于诸暨市枫桥镇,本次项目重点根据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要求,对枫桥镇综治中心以及枫源村综治工作站进行场景提升改造,本次实施面积约1000平方米 | 投标人应对采购人的理念和构思有充分的理解;在设计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约定,围绕相关现场勘测资料,按采购人要求进行工作;材料选择得当,色彩选配考究,线条处理协调,并且符合国家规范要求,主要部件及配件选用同类产品中的优质品牌;体现“以人为本”的原则,充分满足人的需求,充分考虑不同层次群体的要求;充分考虑安全性,符合公共场所安全、消防规范。 | 接到采购人入场通知之日起30日历天完工 | 本项目质量目标为一次性通过验收合格,中标人须无条件接受采购人以及相关部门的质量检查和管理,共同把好质量关。中标人的深化设计得到采购人的确认合格后,方可进入下一步的制作布展。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杨永刚,杨东凌(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许悄月,周扬,楼劲英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具体收费基数为标的合同总金额。招标代理服务费=(100万以内*1.5%)+(超出100万部分*0.8%)。不足3000元按3000元收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53430.58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诸暨市枫桥镇人民政府
地 址:诸暨市枫桥镇人民政府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杨东凌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575587286
质疑联系人:孟柳霞
质疑联系方式:136757512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诸暨广和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诸暨市东旺路218号永业大厦8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徐招红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5-87911619
质疑联系人:徐春花
质疑联系方式:0575-87911619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诸暨市财政局
地 址:诸暨市人民中路356号
传 真:
联 系 人:吕雅玲
监督投诉电话:0575-87113461
附件信息:
199.5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