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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1(平凉市崆峒区人民法院审判大楼新风系统项目):
合同包1(平凉市崆峒区人民法院审判大楼新风系统项目):
货物类(德州亚太集团有限公司)
工程类(德州亚太集团有限公司)
潘永娟、余立君、姚忠学(采购人代表)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甲方同意乙方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财政部、国家计委、国家物价局(2002)1980号文件,国家发改委(2003)857号文件、(2015)299号文件规定和采购人与招标代理机构签署的委托招标代理合同相关条款约定收取,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中标价的1.5%计算收取,在发放成交通知书前由成交供应商向甘肃启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支付。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平凉市崆峒区人民法院审判大楼新风系统项目):25500元。收取对象: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名称:平凉市崆峒区人民法院
地址:平凉市崆峒区崆峒大道(中段)201号
联系方式:09338559035
名称:甘肃启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平凉市崆峒区泾水嘉苑4号楼2单元301室
联系方式:15193351129
项目联系人:甘肃启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15193351129
甘肃启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