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包1: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叙永县沃森实业有限公司)
黄晟(采购人代表)、钟世权、聂朝宏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按成交金额的1.2%收取,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支付。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2.1466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1.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和贷款流程申请信用融资贷款。
2.本项目为单价合同,具体采购数量以实际发生数量为准。因系统固化原因,评审情况表只显示第一个产品报价,价格分是以投标报价最低(各项单价汇总之和)为评审基准价。
3.依据泸市财采〔2022〕28 号相关规定,现公示中标(成交)供应商联系方式:采购包1:公司名称:叙永县沃森实业有限公司,联系人:高幸昌 0830-6275197。
名称:叙永县水尾镇人民政府
地址:泸州市叙永县水尾镇水尾路411号
联系方式:19882407812
名称:四川正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云峰路二段峰泽·天际大厦B座1503室
联系方式:0830-8818118
项目联系人:周雪梅
电话:0830-8818118
四川正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6年06月18日